夫妻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夫妻婚内借条的借款,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但如果夫妻婚内借条的借款,是一方用于自己个人日常消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婚内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1、没有法律效力,只在夫妻共同约定的范围内生效;
2、如欠条是财产方面的,因我国法律视夫妻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所以相互之间的欠条在法律上失去现实意义;
3、夫妻之间因家庭内部原因产生的相互以欠条形式存在的债务关系只能夫妻之间产生契约效力,且仅对有着契约精神的夫妻有用;
4、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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