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征收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1:11:17 457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在评估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

此外,房屋征收评估的很多程序都与被征收人相关,并不是像实践中出现的那样:被征收人对评估过程全然不知,只收到政府送来的评估结果。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注意:法律将协商放在评估机构选择方式的第一顺位,对于未经协商就直接采取其他方法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所做出的评估报告在诉讼中不予采纳。

在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评估办法》第16、17条的规定,评估结果分为初步评估结果和最终评估结果。在初步评估结果完成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公示,在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有获得解释的权利。

二、房屋征收法定条件

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第八、第九条确定

1、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

2、因公共利益需要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如果您对第一次劳动能力评估的结论不满意怎么办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认为残疾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此外,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1)什么是劳动能力的复审和评估劳动能力复审和评估是指经过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评估的与工作有关的工人。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间后,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单位或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的复审和鉴定(2)为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一年进行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这一点,主要是因为根据当时受伤工人的伤残情况进行劳动能力评估,通过
    2023-05-07
    105人看过
  • 当商铺被拆除时,如果我们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商铺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拆迁通知发出时,拆迁人工作人员要求被拆迁人协商拆迁协议时,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产权交换)被拒绝的,被拆迁人要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依法耐心与他协商,不要激化矛盾,更不要说我没多少钱就不搬。二是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拆迁人要求作
    2023-05-31
    273人看过
  • 如果您对工伤评估不满意,重新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工人拒绝接受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在收到第一次评估结果后15天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审查。具体需携带《申请表》、《二次鉴定申请表》、《工伤鉴定决定书》、《市级工伤鉴定结论书》和收到鉴定结论的时间证明,申请基本信息、身份证、病例、诊断证明等,被识别人员的测试单、检查报告和其他信息。同时,它规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I)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有任何异议(工伤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您可以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级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复检,申请评估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自治区、直辖市为最终结论(三)申请另一次工伤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
    2023-05-07
    144人看过
  • 如何解决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异议问题?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2、10日内申请复核。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3、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4、复议或诉讼。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
    2023-07-04
    289人看过
  • 如果你对民事诉讼中一方提供的评估结论不满意怎么办
    鉴定结论由一方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另一方不满意的,有足够证据反驳鉴定结论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委托有关部门自行作出评估结论,另一方有充分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一)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证,更加有利于自己,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应当简单地提出申请,但围绕重新评估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尽最大努力。例如,对评估结论,包括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提出充分正当、合法和合理的反对意见,如果是申请重新评估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格;(二)评估程序严重违法;(三)评估结论不成立(4)经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如
    2023-05-07
    427人看过
  • 征收条例对房屋评估规定太模糊
    “征收条例”对现行房屋评估过程中影响其公正、公信的体制、机制等“症结”问题未予触及,这势必会影响“征收条例”的实施效果。提升房屋评估的公信力和认同度,在某种程度上说,将直接决定“征收条例”成败。房屋评估是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关键。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20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格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从上述内容来看,“征收条例”仍沿用了现行做法,对现行房屋评估过程中影响其公正、公信的体制、机制等“症结”问题未予触及,这势必会影响“征收条例”的实施效果。立足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征收条例”对以下几个涉及
    2023-06-08
    41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特点对拆迁评估不服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的特点是比较多的,如评估数量巨大、评估对象关系复杂等,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不服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
    2023-04-27
    296人看过
  • 房屋征收怎样评估是正确的?
    一、房屋征收怎样评估是正确的?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评估的价格是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的。如果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产发生交易,应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不动产具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采用收益法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应选择假设的开发方式进行评估。如果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则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并对各种评价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核对和比较后,合理确定评价结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2023-06-15
    140人看过
  • 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2023-06-18
    379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一)注意估价时点。根据相关股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评估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估价方法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即以估价时点附近类似房地产价格与估价对象(被拆迁房屋)进行对比修正。(二)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应为征地公告的期限。评估报告具有时效性,一般与征地公告同时失效,但最长不超过征地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在报告中说明。估价报告超过1年的,应重新进行估价。(三)确定估价机构。从事征地估价的机构应当具有经拆迁、征地主管机关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相关估价指导规定,估价机构的选择采取被征地人投票或征地当事人抽签的方式,按照这一设计,估价机构的遴选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公告估价项目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2、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报名;3、评估机构竞选;4、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确定评估机构;5、公示入选评估机构。(四)委托评估机构的条件。根据相关意见的规定,估价机构
    2023-06-05
    427人看过
  • 不接受房屋评估怎么办
    受损房屋的司法鉴定: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委托,或者双方共同委托,一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无效;2。因此,建议由当地施工质量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法院,法院将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相对公正的结论。3。对鉴定不满意的,可以委托其他信誉好的机构或者更高层次的司法鉴定。4,涉及多个家庭的财产利益,我们必须齐心协力才能有实力。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的,承担大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验、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作经验;(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与建筑工程专业10人(其中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专业2人,建筑设备专业2人。从事房屋安全鉴
    2023-05-08
    437人看过
  • 征收评估办法
    征收评估办法详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一、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被征收房屋补偿的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从实体上看,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从程序上看,必须是以评估的结果为准。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2、房屋征收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3、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4、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
    2023-04-10
    304人看过
  • 征收评估结果如何发现有异议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申请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房屋征收评估方法有哪些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
    2023-08-07
    273人看过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方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征收人未与被征收人协商,直接采取单方指定等其他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属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采用。关于评估价格,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市场价格是补偿底线,补偿可以高于或者等于市场价格,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2、价格基准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3、类似是指结合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4、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
    2023-07-04
    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评估受理了,但是对征收评估结果不服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4
      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书,并具体说明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内容。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 被征收人对原房产价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法律没有这样的说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l会申请鉴定。被征
    • 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要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0
      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 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啊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8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
    • 拆迁补偿如何评估房屋评估结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1
      1、价格时点 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物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现时价值作为补偿。 2、价格构成 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