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选择管辖的案件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编委会等登记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其核准登记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资格证书。同时,原告应确认被送达人及详细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承担因未送达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被告的具体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填写证据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编号、证明对象和提交时间。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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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选择管辖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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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选择诉讼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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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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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的选择?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行政诉讼管辖权的选择规定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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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权如何选择?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6(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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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权怎么选择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8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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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选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9(一)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如下: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其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确实难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存在不公平或者不良影响;或者案件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难以处理。(2)上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三)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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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行政诉讼管辖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7(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