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2:43 424 人看过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一、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担保人在与债权人在协商拟定担保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当然,也不是必须要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约定吧明确的情形,一般默认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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