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出问题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9:23:56 119 人看过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一、分公司能签订经济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订经济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要承担签订的经济合同的民事责任;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有总公司法人的签字,才能起到法律效益;如果这份合同有问题,总公司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一个月内追认。未在相应时间内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分公司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和总公司直接连带责任

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违约行为要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意外事故谁来承担责任?——职工出事谁的责任问题探讨
    职工出事是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如果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由员工按实际情况自行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劳务派遣职工出事该找谁负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2023-07-11
    78人看过
  • 债务责任归属问题:破产公司还是谁来承担?
    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依照法律是必须解散的,并且没有其他的选择,同时清算的责任是股东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从而解散后在公司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而且这项义务是属于全体股东的义务,和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2023-07-05
    244人看过
  • 车子过户后出现问题,责任承担者是谁?
    卖车没过户已经交付使用了,则由买受人承担事故责任。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车子没过户出了事算谁的责任车子没过户出了事,一般是现车主的责任。因车辆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登记过户属于
    2023-08-09
    407人看过
  • 委托与责任承担问题分析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违约承担责任吗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违约承担责任。受托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
    2023-07-05
    398人看过
  • 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公司出罪责吗?
    公司刑事犯罪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人假借公司名义进行的犯罪由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无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免费坐他人车出车祸谁负责,要分善意还是恶意,具体为: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所谓善意同乘,就是指无偿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的邀请、允许或者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负伤时,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恶意同乘情况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种强迫同乘人即恶意同乘人,此时车辆运行
    2023-08-18
    65人看过
  • 董事处监事出现问题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
    挂名监事,公司出现问题,监事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的,则可以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一、法人的个人债务能牵扯到公司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个人的债务由法人代表承担,法人代表个人债务是不会牵扯到公司的,公司有独立财产权利。《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散伙怎么样分割公司债务股东散伙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公司债务的,因为是一个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依法清算之后,才能够注销。
    2023-06-25
    126人看过
  • 报关货物出现问题,报关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是瞒报或者不报,可能会以走私处理。一般的处理情况就是海关没收货物。《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如果报关货物出现问
    2023-04-06
    358人看过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一、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
    2023-04-30
    58人看过
  • 工资问题:谁应该承担证据责任?
    工资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是: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劳动者需要证明二者存在工资纠纷;2、如果涉及工资的数额这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并进行管理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会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用人拒绝提供或者是提供的证据未能反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工资纠纷举证责任怎么认定工资纠纷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
    2023-07-01
    166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由谁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如下:1、公司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2、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
    2023-06-25
    358人看过
  • 总公司面临分公司争议,谁来承担责任?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一)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否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2023-07-04
    457人看过
  • 谁来承担责任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与之相对应的工程照管义务期的计算时间是以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起。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车祸由谁承担责任试驾发生车祸的4S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方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2023-07-02
    144人看过
  • 非医保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
    撞人非医保部分的承担需要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行人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的话,机动车一方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行人无意为之的话,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非医保部分的费用由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赔偿承担,如果保险合同未写明非医保部分的费用由谁承担,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火车司机撞人的情况1.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2.无违反交通规则
    2023-07-03
    342人看过
  •  公司被告股东:责任承担及赔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和股东的责任。股东在有限公司中以认缴的股权份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若恶意利用有限责任的外衣来规避责任,股东也可以追及到公司。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需要遵守相关法规,不能滥用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没有犯下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缴出资,股东就以自己认缴的股权份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有限责任的外衣来规避责任,也可以穿破有限公司的外衣而追及到股东。 股 东 恶 意 利 用 有 限 责 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任意滥用有限责任制度。股东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虚假出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公司的资
    2023-09-11
    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合同问题请问分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1、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可见,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是,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并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
    •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谁应该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那么,具体担责是否还有例外情况呢?请看下文
    • 公司法连带责任承担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
      1、转投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可以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出现问题法人股东分别要承担哪些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7
      公司出现问题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只要尽到了出资义务,就不需要再额外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了。至于法人,公司就是企业的法人,公司出现的一切问题都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三个人合伙开公司, 有限公司出现问题, 我应该找谁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3
      公司是形式是多样的,你们三人合伙可以开办合伙公司,也可以开办有限公司,当然有限公司是最常见的,也更有利于保护股东的权益。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对外以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缔约合同等,公司对外产生的义务,也有公司来承担责任。 像你的情况,建议可以以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章程的形式,来约定股东之间的权限,如果因为股东的对外行为致使公司承担责任的话,其他股东可以向有责任的股东追偿等。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