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6 21:43:01 199 人看过

一、有哪些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劳动者已经退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这一类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使用非法雇佣的童工等严重问题。

6、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调整,不能申请。

7、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

二、工伤认定需要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提醒】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三、试用期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试用期的劳动者同样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可能会因为超时而不被受理。但除此之外,有哪些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这方面的内容,上文已经进行了列举,各位可以参考了解。若是在工伤认定方面还有疑问的,请直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若有一方提出离婚要求,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若有一方提出离婚要求,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五十二条规定,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有以下情形:未达法定婚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办理离
    2023-08-26
    484人看过
  • 了解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乏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2、不使用中文;3、各类申请文件未按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未按图形要求绘制;4、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的;5、请求书中缺乏发明人、申请人姓名、地址以及其他事项的;6、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专利申请的程序有哪些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可以自己申请或者找代理事务所申请。专利申请的程序:(1)授予专利原则: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
    2023-07-04
    149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有哪些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有: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3.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二、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三、工伤认定不受理怎么办对工伤认定不受理的,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2023-04-30
    2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等。行政处罚违法情形是什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
    2023-07-04
    355人看过
  •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是哪些情形?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递交申请外观设计申请的,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现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2、没有使用中文的;3、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没有按照绘制图形的要求绘制的;4、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用阿拉伯数字编顺序号的;5、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6、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7、专利申请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一、专利申请日期怎么确定?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处或者代办
    2023-03-22
    387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认定工伤和不受理工伤的情况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结果不
    2023-07-05
    2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5.劳动者超龄。以上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认定材料审核时间多久工伤认定一般需要60天。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限计算是95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
    2023-09-17
    3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三、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不是可以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
    2023-04-21
    128人看过
  • 不予工伤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车损险不予赔付的情形有哪些(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023-08-14
    222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不予认定的情况有哪些?
    术合同不予认定的情况有:标的空洞,无具体技术内容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完整的合同;印章不齐备或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合同;法人印章是复印件(黑章),且无证明的合同;没有经其中介并已登记的技术合同作为附件的中介服务合同;强制性检测和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常规检测及产品监制等合同;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信息检索,摄影摄像等合同;为购销仪器,设备,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为经济,法律,社会等非技术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所订立的咨询服务合同;土建工程设计合同;供电,供气,供热,上下水等一般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化施工合同;标书制作及工程财务预结算合同;质量体系认证合同;职工培训等非特定专业技术培训合同;设备维护等技术性劳务合同;单纯货物出口合同;其它非技术合同。一、技术合同哪些要交印花税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号)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
    2023-03-10
    346人看过
  • 西安工伤认定不受理情况
    (一)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二)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三)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四)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五)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六)其他与规定不符的情况。
    2023-12-20
    204人看过
  • 12315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12315不予受理的情况(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二、12315拨打情形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2023-05-28
    56人看过
  • 专利申请有哪些情形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递交申请外观设计申请的,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现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2、没有使用中文的;3、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没有按照绘制图形的要求绘制的;4、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用阿拉伯数字编顺序号的;5、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6、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7、专利申请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一、专利申请日期怎么确定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处或者代办处
    2023-03-26
    2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
    2023-07-16
    3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执行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 一般工伤认定中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工伤认定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
    • 工伤认定申请复议的情形主要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
    • 工伤认定哪些情况不予受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9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 哪些情形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5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