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保险怎么用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14:19 376 人看过

如果是有单位的劳动者,一般五险一金都是由公司直接缴纳了的。个人的工商户则没有这个概念。但是多数人对于五险一金的具体的内容是没什么了解的。今天我们就以什么是失业保险怎么用这个问题为入口,一起来了解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如何领取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限制:

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管劳动者领取的次数多少。

5、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再次就业又失业的,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时间的缴费年限单独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剩余期限与再失业后应该享受的期限合并计算。

8、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一、失业保险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办理失业保险手续:1.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告知社保经办机构;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1.在领取之前,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缴纳失业金够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具体如下:(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
    2024-01-16
    489人看过
  • 失业保险制度指的是什么,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失业保险制度指的是什么?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形成市场就业机制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结合,加快了制订新的失业保险行政法规节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向国务院上报了《失业保险条例》(草案).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了国务院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吸取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益做法,在许多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023-11-29
    100人看过
  • 社保领取标准具体是什么内容
    一、社保领取标准具体是什么内容农村社会保险的领取标准主要基于个人缴费总额、利息收入以及政府补贴的综合计算。这一标准旨在确保农村居民在年老后能够享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应对生活困境。具体来说,根据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个人缴费总额+利息+政府补贴)/139+国家补贴70元=你的月领取数额”,可以明确每位参保者的领取额度。二、农村社保领取的计算公式农村社保领取的计算公式明确反映了养老金的构成方式。1.个人缴费总额是参保者多年累积的缴费金额;2.利息则是这些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额外收益;3.政府补贴则是国家为鼓励参保而提供的资金支持。将这三部分相加后,再除以139,最后加上国家补贴的70元,即可得出每月的领取数额。例如,缴费100元的,经计算月领取数额约为81元;而缴费500元的,则约为124元。三、农村社保领取有哪些实惠政策农村社保领取的实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保“回报率”高:通
    2024-07-20
    209人看过
  • 年缴180社保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城镇户口每年社保卡交180元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它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2、农村交的180元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国家对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养老保险国家也给农民了很多优惠。社保基数每年什么时候调整有的地区是每年四月开始调整,有的是七月,还有的地区不跨年度,每年的一月。无论是几月调整,都得等当地当年的社平工资数额公布后,从规定的调整月开始多退少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的调整,是根据本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一次。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本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如果本人工资没有变化,原则上不做调整,只有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
    2023-07-14
    375人看过
  • 基本保险金额有什么具体内容
    一、基本保险金额有什么具体内容基本保险金额的内容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它是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项下保险责任的最大承担能力。基本保险金额可以是固定金额,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逐年或逐年增加的保额。根据保险的种类不同,基本保险金额也会有所差异。二、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有什么区别1.含义不同:基本保险金额指的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的保险金额,而现金价值则是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缴纳保险费所积累的资金价值。2.用途不同:基本保险金额主要用于赔偿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损失,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身故等情况,而现金价值则可以用于多种用途,比如领取合同终止价值、提前终止合同、借款等。3.计算方式不同:基本保险金额通常是在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情况协商确定的,而现金价值则是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得出的。三、保险金额和基本保险金额
    2023-10-13
    449人看过
  • 我想请问社保生育保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社保生育保险是包含在社保里的,交了社保就有生育险同时,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以男职工的名义报销,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不论你是自己交费,还是单位交费,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交费需要持续满十个月的才可享受生育保险金(各地的时间限制不一样,详情要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3、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报销时需以下材料:结婚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女方非本市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所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生育待遇的书面证明,生育医院不是本市的还需出具医院的等级证明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葛丽推荐郑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手续是什么(一)备案参保人员于确诊妊娠12周内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周内,填写《郑州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
    2023-08-10
    459人看过
  • 《社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说明,没有“社会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律规定,按目前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是《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规定,有《实施若干规定》。以下是《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
    2024-01-13
    92人看过
  • 2023年揭阳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一)缴费方式: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缴费标准: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3%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发放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其他用人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也可由社会保险
    2023-05-08
    478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的参保及缴费:1.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
    2023-05-04
    278人看过
  • 什么叫注射死刑,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叫注射死刑?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云南昆明最先实行注射死刑,成为首个告别枪决的省份。二、注射死刑具体内容是什么?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
    2023-03-17
    215人看过
  • 侵占罪具体是指什么内容
    一、侵占罪具体是指什么内容侵占犯罪系指未经许可擅自占据他人财产,其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或者在未获得权利人允许的前提下,强行占据他人遗失或掩埋的物品,并达到了特定金额,并且同样拒绝向权利人交还的违法行为。侵占犯罪的本质在于,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转变为自身所有,或者在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上,通过非法手段使之脱离原有的占有状态,从而成为自己的所有物。因此,侵占犯罪的构成并不仅仅是对他人占有状态的非法破坏,更重要的是在合法占有或者无主物等无人占有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将这些物品转化为自己的全部所有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
    2024-04-03
    167人看过
  • 失业保险组成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组成内容有哪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
    2023-06-20
    225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而不管是主刑还是附加刑其中都是包括了具体的刑事处罚种类的。 主 刑 与 附 加 刑 分 别 包 括 哪 些 种 类 ?主刑和附加刑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刑罚。主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只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主刑的执行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而
    2023-09-17
    226人看过
  •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是什么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似的商标。"(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
    2023-02-26
    41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险保险理赔,保险理赔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3
      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23条规定,保险事
    • 2022年失业保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
    •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无法缴纳社保的,也不能缴纳养老保险。所以要缴纳养老保险就需要先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缴纳养老保险存在两个情况,第一个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包含养老保险。第二是个人灵活就业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消失。所以是不能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缴纳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
    • 失业保险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为您提供失业保险实施条例如下 1995年,我国全面实施社保制度。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此前,已经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以工龄折同为缴费年限;此后,则以职工实际缴费年费计算。 无论缴费年限多长,领取失业金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