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取缔卖淫、嫖宿活动的若干规定(节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3:39
424 人看过
标题]浙江省取缔卖淫、嫖宿活动的若干规定
[标注](198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强迫妇女卖淫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可以加重处罚,直至判处死刑。
第三条卖淫、嫖宿以及介绍卖淫、嫖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或者淫乱,情节严重的,依法以流氓罪论处。
嫖宿不满14岁幼女的,依法以强奸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黑龙江省严禁卖淫嫖娼的规定
99人看过
-
2024年浙江省司法鉴定的若干意见
442人看过
-
浙江省公有住房售后产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
480人看过
-
浙江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若干政策
493人看过
-
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处罚
425人看过
-
浙江省审计厅(本级)关于特约审计员工作的若干规定
33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最新文章
#死刑
相关咨询
-
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新劳动者产假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相关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正常分娩时,分娩后90天以上(包括分娩前15天)(2)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时,按照正常分娩处理(3)
-
在介绍卖淫罪中两名嫖客先后嫖宿一名卖淫女时如何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案情】 一、2010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某、徐某预谋介绍曹某(1995年4月1日出生)卖淫,刘某联系嫖客李某某后,安排徐某将曹某送至固镇县城关镇一足疗城,后李某某将曹某带到固镇县城关镇一旅社内,与其发生嫖宿关系,刘某收取嫖资100元。 二、2010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某、张某(另案处理)预谋介绍曹某、金某某(1995年10月11日出生)卖淫,刘某联系两名嫖客后,安排张某将曹某
-
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哪些内容?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新建交通流量集中、对城市局部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下列建设项目,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评价,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或者拟定出让用地规划条件提供参考依据;按规定需要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作为其中的专门章节:(一)大型超市、物流仓储中心;(二)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三)城市中心区及主干道两侧的宾馆、饭店、
-
涉及卖淫、嫖娼活动的中间人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1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任何形式的卖淫活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组织卖淫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打击,因为它可能涉及到组织卖淫罪的相关法条,可能会被法律机构起诉和审判。具体而言,如果实施这一行为,将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量刑: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组织或者强迫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罪犯,法院可以判处其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同时给予罚金的严厉处罚。 如果罪犯的犯罪情节更为恶劣,例如涉及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