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但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实现国家基本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力,[2]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关系密切的人间接利用某个国家的员工职务很方便,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依法办事的信赖或者说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因为关系密切人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也会侵犯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的程序,影响其正常工作活动。另一方面,公众也会产生对公共权力的不信任。
客观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表现,一是有关人员通过该国员工的职务行为,为委托人寻求不正当利益,寻求委托人的财产,或者非法接受委托人的财产,金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或者有关人员利用该国员工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员工的职务行为,寻求不正当利益,寻求委托人的财产,或者非法接受委托人的财产二是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员,利用该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委托人寻求不正当利益,寻求委托人的财产或非法收取委托人的财产,金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主体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职员的近亲和其他与该国职员密切相关的人,退休的国家职员和近亲和其他密切相关的人。
首先是近亲的定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近亲包括夫妻、父母、孩子、女性、同胞兄弟姐妹。如果与该国员工(退休的国家员工)有上述关系,可以定义为近亲。具备该罪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法律本身并没有界定关系密切人的内涵和外延,而关系属价值判断和主观认定的范畴。在这方面,两高在2007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意见》中有特定关系人的规定,即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以及其他共同利益的人。有人认为这一界定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立法原意,认为应包括以下这些人:基于血缘产生的关系,即除了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基于学习,工作产生的关系,如同学,师生,校友,同事关系;基于地缘产生的关系,如同乡;基于感情产生的关系,如朋友,恋人,情人关系;基于利益产生的关系,如客户,共同投资人,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在任何情况下相识并产生互相信任相互借助的其他关系人。[1]以上定义有过于广泛的嫌疑,应当定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内涵和外延:该主体根据与某国员工的特定关系,足以影响该国员工的职务决定和利用该国员工的影响力,为其他国家员工提供服务具体的适用范围有赖于相关的立法,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
主观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者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
法院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何裁判
对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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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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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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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利用影响力怎么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71)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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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利用影响力罪立案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1、犯罪对象:本罪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诚信和合法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是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受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受托人财物。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但不包括单位。4、犯罪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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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人。4、主观方面:故意。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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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