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09:53:08 60 人看过

一、商洛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手续

1、专利权质押申请人首先需准备专利权质押请求及申请文件,并将其交予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即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

2、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受理申请人申请工作。

3、申请人依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等,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则依法审核其是否可以符合登记条件;

4、专利权质押申请登记审核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修改、补充。

5、不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工作是否通过国家审批,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告知申请人结论。

二、商洛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

第十四条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

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的情形
    专利权质押和商标质押类似,有能成功质押,自然也会出现不予登记的情况,以下就是常见的10个不予登记的情形: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2、以共有专利权出质的,未取得共有人同意;3、专利权已经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的;4、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5、专利权部分无效,需要提交质权人知情同意的声明;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7、专利权归属发生纠纷或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暂停办理质押手续;8、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9、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10、同一专利权重复质押。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是: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到国家局
    2023-08-16
    419人看过
  • 权利质押登记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权利质押登记及注意事项有哪些权利质押登记是权利质押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确保了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权利凭证上财产权利的合法占有,并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办理权利质押登记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书面质押合同是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必备环节。即使有了登记手续,也不能忽视书面质押合同的签订。2.选择适格的登记机关对于权利质押登记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如果登记机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登记无效。3.对于不同类型的权利质押,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处理。(1)对于应收账款的质押,应建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格式质押合同,以确保质押的合法有效和足值。(2)对于出质权利的转让问题,也应建立配套的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因权利转让而带来的风险。4.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押登记也需要注意。(1)对于这些权利,由于无法提供具体的权利凭证,因此需要选择适当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2)在选择登记部门时,应充分
    2024-07-10
    106人看过
  • 用于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流程有哪些?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二)具体要求
    2023-04-19
    321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怎样做?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流程为:1、出质人在工商局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好相关信息;2、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3、将工商局要求的各项资料提交即可。一、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一、注册流程如下: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在1—3个工作日后就会出审核结果;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5—15个工作日后就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3、在
    2023-04-10
    495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70506【实施日期】19970506【文号】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名称】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章名】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
    2023-06-08
    90人看过
  • 药品专利质押手续
    一、药品专利质押手续1、专利权质押申请人首先需准备专利权质押请求及申请文件,并将其交予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即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2、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受理申请人申请工作。3、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按法律规定依法向申请人收取专利权质押登记登记费。4、申请人依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等,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则依法审核其是否可以符合登记条件;5、专利权质押申请登记审核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修改、补充。6、不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工作是否通过国家审批,专利权质押登记部门告知申请人结论。《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二、专利质押需要的资料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2023-05-06
    126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一、专利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专利权质押的一般流程:首先,银行开展专利权质押的,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其次,拿到评估报告后,银行会根据专利的类型、市场接受程度等等,结合评估报告做一个押品价值认定,一般来说贷款额度是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第三,签订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第四,当贷款出现风险的时候,银行可以行使质押权,将专利拍卖并优先受偿。设定质权的专利权一定是已经获得专利局的授权,对于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则不能进行质押登记。二、民法典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规定,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内容是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质权的规定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作
    2023-05-06
    442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延期应该履行的手续
    变更手续: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2024-04-24
    169人看过
  • 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哪一些
    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假冒专利、冒充专利行为。专利权无效、撤销、已经终止的。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被提出撤销请求的专利权。一、专利复审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复审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二、国家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1、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2、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4、专利局分类;5、初步审查;6、发明合格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应在申请日起三年内书面提出;7、实质审查合格授予专利权,获得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
    2023-06-23
    39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办理专利质押合同登记
    下列情形不办理专利质押合同登记:1、出质人非专利文件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撤销或者终止的;3、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的;4、专利申请未经授权的;5、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或者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6、有专利权属纠纷;7、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8、合同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的,质物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9、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一、专利中止程序的执行在中止程序执行以后,专利局将采取下列作法:(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权利转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转移的手续;(2)停止作出视为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者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3)停止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程序;(4)停止全部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请求中止的手续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
    2023-06-19
    390人看过
  • 质押商标权登记机关不给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按规定,你要是质押了自己的商标,那就得依法去商标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但是,实际中,并有些人在办理商标质押登记的时候,因为商标出现了下面几种情况,登记机关就不给登记了。实际中,你的商标要是有下面的情况的话,登记机关就不会给你登记了:1、你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既然你不是商标权的权利人,那么,你质押给别人就是无权处分,商标权登记有关机关肯定是不会给你过的。2、你的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比如说,你现在所拥有的商标正在跟别人发生权属争议,那么,在你商标所有权属于谁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你自然是不能去质押了的。3、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过,要是你的商标根本没有上面的几种情况,商标权登记机关是没有正当理由不给你办登记的,你可以去找他的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你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就要按下面的流程走:1、你要先去对应机关申请按规定,你需要满足下面提申请的条件:(1)你是认为行政行为,也就是商标权登
    2023-03-04
    471人看过
  • 动产质押需要办理哪些登记手续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动产质押并不强制要求进行法律登记。然而,依照质押的具体标的属性分类,我们可以将其进一步细化为动产质押以及权利质押两种类型。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动产质押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不仅能够对第三方产生有效的法律对抗效应,同时也能确保此类质押的独特性与优势。至于所谓动产质押,其主要特色在于作为质押对象的物品具有可移动性,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影响物品固有功能的发挥。此外,权利质押则主要是以具备转让性质的权利为标的物而设立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024-07-23
    344人看过
  • 2024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12-22
    62人看过
  • 宝鸡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宝鸡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不收费。二、宝鸡市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2、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3、出质人、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4、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宝鸡市专利权质押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第十四条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二)专利权质押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
    2023-05-18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3
      为促进专利权的使用和资本整合,确保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至终无效。
    • 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比如:我们纽乐康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一步、申请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 专利权登记手续的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7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法律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30
      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进行变更的,其所当事人需要在其做出变更决定的所在之日起七日内来办理变更协议。
    • 质押权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6
      依照《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