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优先受偿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09:43:23 161 人看过

一、在建工程优先受偿顺序

1、在建工程通过预售形式已向消费者售卖,且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权益优先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的呢

1、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2、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士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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