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详细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30:08 89 人看过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企业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企业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下: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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