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名股东如何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来避免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挂名股东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应按照其名义上出资份额承担责任,事后向实际出资人追要赔偿。但是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来避免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如何追加股东承担债务责任
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加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充分履行了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公司出事挂名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情况的,则挂名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挂名股东虽然没有实际出资,但是是公司已经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应当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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