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1:52:54 304 人看过

劳动关系主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客观上是从属的。劳动关系的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一、聘书算劳工合同吗

企业的聘任书是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聘任书是企业作出的一份单方面的文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出具的一份有关文件。

二、女性50退休找工作

女性在退休之后找工作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不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等待遇。因为退休之后就不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不能够建立在退休的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双方就是平等的,而不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

三、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才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什么是利害关系人的法律特征?
    利害关系人的法律特征如下:1、独立的权利主体;2、利害关系人同行政许可行为有内在必然联系;3、利害关系人受法律保护;4、利害关系人是随着行政许可行为的产生而产生。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利害关系人法律救济途径1.陈述申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涉及侵害自己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为可以在事前主动向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进行陈述申辩,表明这一行政许可行为,可能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造成侵害,请求行政机关不作出或限制条件作出行政许可,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视情况就申辩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2.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行为前认为涉及申请人与他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告
    2023-07-07
    188人看过
  • 探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特点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的特征如下:1、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2、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增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造成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3、作为诉讼对象的法律事实涉外;4、诉讼标的物涉外。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特点有哪些特征有:两层含义:(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三个标准:(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的;(3)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
    2023-07-03
    22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特征是否具有依附性?
    劳动关系特征中的人身依附性,或者说从属性,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为使劳动合同达成目的,用人单位有权利对劳动者进行调配、组织、关系、指挥,并且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劳动者也需要服从、执行上述行为,这也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因此,可以认为劳动关系特征中具有人身依附性。劳动关系特征包含哪些劳动关系特征有:1、劳动关系主体既具有法律平等性,又具有客观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2、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就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为劳动关系;4、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为了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
    2023-06-30
    18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述两者特征及不同
    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2023-02-20
    338人看过
  • 劳务关系起诉需要证人吗,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劳务关系起诉需要证人吗劳务关系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所以有证人的情况下,可以让证人作证。除了证人证言外,还可以提供物证、书证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
    2023-06-17
    231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前提条件:劳动关系转变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存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2、内容设定不同;3、法律保障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劳动关系确认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
    2023-07-14
    337人看过
  • 拆迁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怎样的?
    1、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拆迁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对于拆迁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消灭起着主导的作用。拆迁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机关(有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另一方为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拆迁单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过核发拆迁许可证从而引起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产生,即产生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民事法律关系和以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为一方的拆迁行政法律关系,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法律关系产生后,应当服从房屋拆迁部门的有关行政行为。2、拆迁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即行政一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必征得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及房屋拆迁单位的同意即可以进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于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时,可以强制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履行,如作出限期拆迁决定等,也可以对不履行拆迁法律规范规定义务的拆迁人
    2023-04-23
    88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一、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
    2023-03-21
    51人看过
  •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
    2008年5月,谭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开始驾驶登记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名下的苏D09808号大客车,负责某企业员工的上下班接送。该车由李某承包经营。期间谭某接受李某的管理,由李某下达工作任务,由李某支付劳动报酬,同时谭某也参加了旅游公司的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2009年5月,谭某向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谭某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旅游公司支付工资、补偿金、赔偿金等合计3701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谭某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与旅游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驳回谭某的诉讼请求。谭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谭某与旅游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从本质特征上来看,劳动关系具有劳动者身份的从属性和劳动行为的专属性等特征,其从属性是指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即在人格上、经济上、组织上
    2023-04-13
    27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应是指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双重性质。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领导地位;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领导地位,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
    2023-05-04
    202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吗
    劳动关系属于民事关系,是民事关系的一种。法律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怎么认定有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来说,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方面。从实质要件而言,首先是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行为;其次是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如用人单位提供报酬、福利待遇;第三是劳动者已纳人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最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存在默认意思表示。从形式要件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支付报酬,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另外,结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也
    2023-03-25
    78人看过
  •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处理的办法解析
    问:劳动力市场中不同的从业形态分别构成哪些关系?答:目前,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1.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2.按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的其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其他专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调整的,称作特殊劳动关系。问:什么是“标准劳动关系”?答: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用工主体双方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劳动者劳动过程具有完整的被管理支配的从属性,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调整完整适用劳动法律规范,也可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下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属此类。问:什么是“民事劳务关系”?答:民事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为主体双方符合民事法律规定的平等主体构成条件,以最终劳动成果为协议标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不具有被管理支配的从属性,劳动报酬体现为购买给付。从事居间、行纪、承揽加
    2023-06-02
    268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好像是差不多的意思,但实际一字之差,各自能影响的东西却大不相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01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薪酬应按时、按月、按季等形式较为固定的进行发放。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贯彻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劳务关系:可选择不固定发放。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
    2023-06-04
    484人看过
  • 域名的法律特征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商标、商号等传统标识可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主体拥有相同标识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则不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有任何不同。域名有哪些法律特征呢,域名与商标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呢?一、域名的法律特征域名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三:(1)标识性。域名的设计与使用初衷是为了用识别性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方便网络寻址和信息传输,故标识性应为其基本特征之一。但域名的标识性与与商标等传统标记的标识性又有不同,后者存在有较高的显著性要求,域名的识别则为计算机识别,只需存在细微的差别即可,体现了较强的技术性特征。(2)唯一性。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全球性的,这是由网络覆盖的全球性和网络IP地址分配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的。商标、商号等传统标识可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主体拥有相同标识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则不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有任何不同。根据世界上达成的TCP/IP通信协议的规定,因特网上的每台计算机都
    2023-06-07
    38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
    • 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的特征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的特征:(
    •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特征上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8
      区别在于: 1、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2、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
    • 物权法律特征的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