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53:27 460 人看过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1992年10月27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5年10月31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

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

《湖南省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是指与城市长远发展密切相关的城市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和交通、电力、邮电、市政公用等设施的控制地段。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不另行划定镇的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确需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下同)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中设区的市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派出机构。

土地、公安、环保、水利、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市规划法相关文章
  • 湖南省城镇“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给和分配体制,加快解决全省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本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安居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安居工程”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安居住宅(安居住宅是指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提供的,符合一般住宅设计标准、配套设施齐全、安全的住宅);(二)登记和认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及分配、出售安居住宅;(三)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规划、计划、政策。二、“安居工程”的实施目标从1994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00年基本达到住房小康目标。其阶段目标是:1994年至1996年,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7年至1998年,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00年全省城镇居民力争达到每户拥有一
    2023-06-10
    179人看过
  •  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并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制作笔录,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湖南
    2023-10-29
    229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实施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时间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二、城乡规划法立法目的制定《城乡规划法》体现了我国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国家通过新立法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制
    2023-04-12
    271人看过
  • 无锡将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记者获悉,为增强《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锡将在此基础上出台更加具体、规范的实施办法。目前,市法制办已完成《〈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其中,就不少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下了“硬杠子”。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对制定各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法(草案)》对“城市规划进行公示”作了原则规定:城市规划在报批前应当公开展示,在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材料中,应当附有公示后社会各界的主要意见;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天内在本市政府网站、固定场所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逐步减少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才能维护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鉴于此,《办法(草案)》中规定,临时建筑工程使用期限应当在两年以内;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规划行政主
    2023-04-22
    265人看过
  • 湖南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号:湘政发[1988]52号发布日期:1998-12-17执行日期:1998-12-17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都必须按《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处理。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监督实施。第四条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病情需要的药物无配伍禁忌、剂量正常,治疗过程中仍发生副作用的;(二)手术过程中,因解剖畸形、肿瘤浸润、严重粘连而损伤周围组织或引起脏器出血等避免的并发症的;(三)药物过敏反应试验结果正常或卫生行政部门尚未规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药物过敏反应的;(四)在作好准备并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脑室、心室、心包等穿刺、特殊造影及心导管等检查
    2023-06-08
    141人看过
  •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修正)
    (1991年8月15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经济建设管理部门应将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使本系统、本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道、农机、渔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
    2023-04-24
    455人看过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颁布日期:2007年1月1日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刑事案件侦察阶段1000—8000元/件刑事案件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刑事案件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刑事案件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
    2023-06-06
    272人看过
  •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税费是怎样的
    一、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税费是怎样的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哪些(一)计税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三)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
    2024-01-06
    81人看过
  • 湖南省实施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哪些?
    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湖南省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
    2023-07-07
    433人看过
  •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税施行细则
    经2003年1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城市房地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第三条在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区域内拥有房屋产权的下列企业和个人,为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投资的企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企业(以下统称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三)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中方出地、外商或者港澳台商出资联合兴建的房屋,对外商或者港澳台商就其分得的部分征收城市房地产税。第四条
    2023-06-10
    452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现将《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五八年以来,我省对计税土地上种植的茶叶、水果、油茶、油桐等四个品种征收了农林特产农业税。近几年,随着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农户专业承包或自营农林特产生产项目。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应全面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对已计征农业税土地的农林特产可以照征农业税,也可以改征农林特产税,但应避免重复征税。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根据国发「1983」179号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从事农林特产生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户、兼营农林特产的城镇居民,农村经济联合体,乡(镇)村集体经营的农林牧渔场(站、所)及国营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寺庙等单位,都应当缴纳农林特产农业税。
    2023-06-07
    302人看过
  •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占用下列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本办法缴纳耕地占用税:(一)种植农作物的水田和旱土,包括熟地、当年开荒地、轮歇地和占用前3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二)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及围垦利用的湖田;(三)鱼塘、藕池、菜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药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它种植经济林木的园地)。1984年颁布《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和《湖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于1987年4月1日以后补办手续,并且占用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上述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税款,实行一次性征
    2023-04-22
    402人看过
  • 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11-1【实施日期】2007-11-1【发布单位】【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二○○七年十月三日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设施,主要用于农副产品零售或者批发的集市贸易场所。第三条县级以上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城镇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工商、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城镇农贸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规模适当的原则,根据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第五条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提出
    2023-04-22
    424人看过
  • 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镇规划管理第三章村镇建设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和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村庄和集镇(以下简称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和生产设施、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以集镇为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当突出地方民族风格。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
    2023-06-10
    447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市规划法指国家为调整在城市规划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城市规划是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更多>

    #城市规划法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办法里对城镇的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0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近期(五年)建设或改造计划的集体所有土地上,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未纳入近期建设或改造计划,确需进行企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建设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村民住宅建设,应当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面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其费用自负。具体办法由XX
    • 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是不是我国规划的体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9
      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保证公共安全、留足地面避难场所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需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手续。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
    • 湖南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市辖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不设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确需设立的,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该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应当明确相关机构或者人员,依法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
    • 城市规划管理法实施细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具体事务委托镇、乡人民政府实施。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镇、乡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 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条例有什么地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1
      未设镇建制的独立工矿区、农场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