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抗辩权程序的范畴及适用范围
211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以及适用范围?
395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适用范围
356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权力的解释和适用范围
295人看过
-
了解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及要求?
444人看过
-
抗辩权的范围:保证人的抗辩权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能超出合同范围。
453人看过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及相关的效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
-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规范及特点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91、适用范围有限性。 2、行使主体特定性。 3、适用条件法定性。 4、救济措施预防性。不安抗辩权是对一般违约的补救措施的补充,是对根本违约的救济,实际是一种特殊预防性的事先救济措施。 5、违约发生可能性。不安抗辩权事先救济特点表明违约仅仅具有可能性,因为合同期限尚未到,谈不上现实违约问题。
-
留置权适用范围的限制性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本条是关于留置权适用范围的限制性规定。应该说,担保法制定的时候,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一套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形成,规定留置权较为狭窄的适用范围是妥当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因无因管理、仓储合同及其他服务合同发生的债权中是必要和合适的。从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留置
-
票据抗辩权的范围不受哪些限制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发票人或与发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与发票人对抗,同时发票人知道有抗辩事由,除发票人外。《票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无对价取票者,不能享有比其前手更优的权利,也属于票据抗辩权限的除外情况。由此可见,有下列情事之一的,票据抗辩权不受限制:(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自己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仍受取票据的。对于这类持票人,票据债务人必须拒绝其
-
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特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61、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其他两种抗辩权的重要区别。 3、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一种拒绝权.是指一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享有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它不仅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也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不仅适用于现货交易和即时结清的买卖,而且广泛适用于各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