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2:20:11 368 人看过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一、挪用公款罪能免刑事处罚吗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轻微伤对方不谅解一般怎么判

首先,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其次,情节特别轻微的如果触犯了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再次,对于轻微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规定并不以谅解为必要条件。

三、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犯罪不一定会被判刑。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缓刑与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如下: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的问题,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执行刑罚的可能性。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使是缓刑考验期满而事实上未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能改变其曾经被判过刑的事实。4、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因为前罪本来就未判刑;而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消缓刑,把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犯罪或者发现的漏罪的刑期,进行并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换是什么
    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三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传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
    2023-06-28
    192人看过
  • 刑事处罚和刑事措施区别是什么
    形式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主要不同在于:1,法律性质和适用目的的不同.前者地一种预防性措施,适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后者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改造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尚未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适用于已经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有罪的罪犯.3,适用条件不同.前者适用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后者适用的条件是违反刑法并被法院认定有罪.4,法律依据不同.前者依据刑事诉讼法;后者依据刑法及相关法律.5,有权适用的机关不同.前者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后者只有
    2023-02-25
    389人看过
  • 缓期执行死刑后的处置措施是什么?
    死刑缓期期满的处理如下: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未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确有重大立功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是指故意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作出有罪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
    2023-07-07
    441人看过
  • 对非法出租房屋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对非法出租房屋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对非法出租房屋的处罚措施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二、出租房屋违法行为有哪些1.将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的;2.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3.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4.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的;5.未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或者未依法办理租住人员信息变更手续的;6.违法转租的;7.房地产经纪机构未依法报送房屋租赁中介材料或者违法开展房屋租赁中介经营活动的;8.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报送出租屋和业主或者管理
    2024-03-04
    376人看过
  • 党政机关非法集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原因分析1、官员招商饮鸩止渴,急于求成而被利用。近年来,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资作为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对官员实行“层层分指标,级级抓考核,个个有任务,人人忙招商”的硬性分配,也出台相应的处罚和鼓励措施。在政绩考核的压力下,有的地方为招商引资,不惜大搞摊派,给各级官员压指标,任务年年增加,数额层层分解,甚至连教育局、文化局、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官员,都背负着沉重的招商指标。由此,竞相让利已经成为一些官员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宝”。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指标,有些官员往往毫无原则地满足企业要求,甚至完全站在企业一边。2、拿了“好处费”后放松监管,甘当非法集资活动的“从犯”。在几年前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中,台湾人曹予飞在15个月的时间内,以20%的期货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骗取5亿余元后携款潜逃。北京市检察院调查“新国大”系列渎职案,一长串渎职、受贿官员的名单揭开
    2023-06-22
    68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对传播性病既遂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如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若不知道自己患有以上严重疾病则不构成本罪,而且必须发现在卖淫、嫖娼的场合才构成本罪若发生在其他场合,比如:“包养”的场合下亦不构成本罪。如何确定传播性病罪如何确定传播性病罪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3-07-06
    314人看过
  • 针对非法办学,有什么处罚措施?
    非法办学处罚: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撤销;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打着名校的幌子非法办学三兄妹获刑来自河北省的和金英、和红、和雷三兄妹,以虚假名义非法办学,先后收取报名学生学费等费用共计28.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了被告人和金英、和红、和雷11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5000元至1万不等的罚金。自2006年5月以来,被告人和金英伙同被告人和雷、和红、徐兰凤(另案处理)等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虚构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等单
    2023-07-06
    217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中的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到期后一年内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本办法规定的开工建设开发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转让决定书。已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或者投资额占总投资25%以下的国有建设用地,而暂停开发建设一年的,也可视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的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促进利用、保护权益、公开信息的原则。提出了国家收回土地的程序。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文件,编制被征收土地上居民、企业搬迁申请书,或者对国土部门收回国有土地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公告和有关事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保证人民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非法驾车的处罚措施
    不带驾驶证开车的处罚具体如下: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一、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如下:1、车主应当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2、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二、无证驾驶的情形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
    2023-07-01
    136人看过
  • 聚众斗殴的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一、聚众斗殴罪没受伤怎么判1、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将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
    2023-03-07
    288人看过
  • 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这属于侵权行为。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
    2023-07-09
    163人看过
  • 野生动物非法驯养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非法训养野生动物会有下列处罚:一、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二、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罪如何量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
    2023-08-12
    69人看过
  • 已婚人员非法同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对于已婚人员非法同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已婚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但如果是已婚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其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可能涉嫌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的话,涉嫌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婚外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婚外非法同居需要的证据如下: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2023-10-08
    1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非法买卖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该段内容描述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 款 金 额 与 处 理 方 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六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2023-09-07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刑法是怎么规定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9
      刑法对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规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法律规定的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6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具体都有什,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具体包括赔偿经济损失、训诫、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建议予以行政处分等。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非刑罚处置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于犯罪分子直接适用或者建议主管部门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理方法的总称。
    • 哪些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7
      中国证监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是指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违法行为施加的一种监管措施,但该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同时由于该等措施是调查工作完成后作出的,因此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在调查、检查过程中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应不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范畴。所以《通知》中的这一概念具有非行政处罚性、非法律规定性和最终性的特点。符合以上特点的非行政处罚性监
    • 什么是非羁押性措施执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2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