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无恶不作,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无业人员王斌为首的16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以来在社会上作恶多端,民怨沸腾。10月30日,王斌等16人被顺昌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经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侦查终结,南平市检察院指定由顺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21岁的王斌系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溪口村无业人员,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王斌混迹于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并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名气。2008年5月,王斌带着廖建君、陈可聪、胡钢等人混迹于南平市区,并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王斌以江湖义气为笼络手段,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蔡鹏、刘其明、陈斌、杨辉文、雷世超、胡传鹏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无视法纪,在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王斌为首,蔡鹏、廖建君为骨干成员,杨辉文、谢志炜、刘其明、陈斌、蔡毅、胡传鹏、雷世超、陈龙、陈明、陈杰、林辉、胡钢、陈仕玲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尤其是在2010年9月22日之后,该组织为了与另一团伙赖某等人逞强争霸,由蔡鹏、廖建君带领该团伙成员集中统一吃住二十余天,并在两次斗殴后集体逃往武夷山,王斌在武夷山为他们提供食宿、娱乐。该组织分工明确,组织成员集中住宿,由王斌统一指挥,团伙骨干成员蔡鹏和廖建君负责召集团伙成员并具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成立过程中,形成了组织成员尊重并服从王斌领导,事后向王斌汇报由王斌出面善后,组织成员之间有事情互相帮忙的行为规矩。
以王斌为首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贩卖K粉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2008至2009年间王斌凭借其社会名气,通过替他人解决鱼塘纠纷,获利十万余元;2009年3月在延平区文体路开设赌场,非法获利6000余元;向陈某、陈某春等十余人放高利贷,非法获利三万余元。王斌所获以上款项大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发展:经常带团伙成员去KTV、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在梅山坡姐弟鱼城楼上租有一套房子,供其与蔡鹏、廖建君一起居住;蔡鹏于2010年1月份砍伤他人后逃往福州,王斌为蔡鹏安排藏匿地点,并提供给蔡鹏5000元人民币作为其在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期间的花费;2010年10月初,刘其明在一KTV门口被李某飞等人捅伤,王斌出资1000元让其看伤;在2010年9月22日至2010年10月18日,王斌团伙与赖某团伙斗殴期间,王斌出资用于团伙成员集中吃、住、娱乐、租车,购买作案工具等支持团伙违法犯罪活动。蔡鹏、陈斌通过贩卖K粉非法获利,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发展。蔡鹏在一家超市后面还租有一套房子,供其与廖建君、陈斌、蔡毅、杨辉文、谢志炜等人共同居住。
以王斌为首的犯罪组织为了达到在南平市区具有一定强势地位的目的,购买了刀、棍等作案工具,存放在汽车后备厢及出租房内,便于随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使用。在王斌的带领下,其组织成员打架斗殴、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以王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在南平市区确立了其强势地位,其组织成员倚仗其组织强势地位,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该组织实施了5起聚众斗殴、3起寻衅滋事、1起非法拘禁、1起开设赌场、19起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以及5起违法行为,共造成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尤其是2010年9月22日至10月18日,该团伙在王斌的带领下和赖某团伙逞强争霸,在不到一个月内连续在南平市区制造4起持械聚众斗殴案件,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强制和不安全感,严重破坏了南平市区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顺昌检察院认为,王斌纠集蔡鹏、廖建君等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南平市延平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王斌为组织者、领导者,蔡鹏、廖建君为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杨辉文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公然在南平市的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并实施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应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
涉黑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捕
454人看过
-
涉黑团伙怎样提起公诉
465人看过
-
西安19人涉黑团伙案宣判主犯杨建辉被判20年
241人看过
-
萍乡宣判一起涉黑团伙犯罪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224人看过
-
哪些人将因涉黑恶团伙被定罪?
71人看过
-
重庆涉黑团伙被判刑
327人看过
犯罪团伙具体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 更多>
-
涉黑团伙犯罪被起诉,涉黑团伙如何提起?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西安涉黑团伙犯罪被起诉2002年底,被告人A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B、C等人在西安市灞桥区XX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A通过笼络纺织城区的被告人D、E、F、G、H、I、J、K、L、M等人,不断扩大规模,形成了以被告人A为首,被告人G、B、杨涛、孔祥熙、D为骨干,成员为18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02年至2007年,该犯罪组织在西安市灞桥区XX一带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聚敛钱财。并在西
-
涉黑团伙成员犯罪被捉拿归案,涉黑如何定罪?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涉黑团伙成员犯罪被捉拿归案2002年10月31日,程文出资成立“重庆XX公司”(更名前为“重庆XX公司”),并于两年后获得长寿湖生态养殖承包经营权。随后他依托公司集结A、韩永彭等积极参加者和戴大进、B等其他参加者有组织的实施各种犯罪活动,包括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逃税、诈骗国家专项资金、非法经营、隐匿销售收入、虚开发票套现、串通投标等犯罪活动,获取巨额利益。该犯罪组织成立的“护渔队”非法行使渔政管理
-
涉黑团伙多次犯罪,涉黑犯罪行为怎么处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涉黑团伙多次犯罪2005年,为谋取非法财物,被告人A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张某某、童某某、B等人在一些酒店、宾馆、茶厅等处开设赌场。2008年,因赌场经营惨淡,A让张某某等人自行解决个人生活所需,张某某等人则利用其组织的强势地位在当地采用暴力手段实施劫取、敲诈、殴打他人来获取钱财。涉黑犯罪行为怎么处罚2010年1月15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
-
涉黑犯罪团伙判刑多久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
-
涉黑团伙多次作案,怎么追究涉黑犯罪法律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涉黑(集团)犯罪从重处罚。其中,多次作案的,属于什么罪名按照什么罪名定罪量刑。在集团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可能还会有胁从犯。量刑标准:主犯最重、其次是从犯,胁从犯判刑最轻。《刑法》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