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一、承包人行使拒绝交工权的前提有什么
承包人行使拒绝交付权的前提是工程价格已经双方确认。之所以限制这个前提,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价格的结算一般没有普通承包工作的报酬结算那么简单快捷。如果允许承包人行使拒绝交付仍有争议的工程价格权,可能会导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长期无法交付使用,不利于物品的利用。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的,承揽人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工作成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工程款欠款利息怎么算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了以下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关于怎么解决建设工程款结算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支付价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应当怎么处理
163人看过
-
工程款支付时约定不明怎么办
476人看过
-
当事人怎么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付款时间
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施工方拒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49人看过
-
违约条款约定可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4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双方对利息支付时间未约定,如何处理
494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
不具备约定时间如何认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2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工程款支付时约定不明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工程款如何规定支付时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当事人对支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