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在哪些时候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7:10:06 344 人看过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般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到达。未限制时间的,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口头要约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作出,一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同时在场进行面对面交谈;二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通过电话等媒介进行口头交谈。口头要约的传达没有时间间隔,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因此,口头要约的特点是要约的作出与到达具有同时性,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口头要约采取发信主义,而是要约作出时间与到达时间一致的结果,与我国关于到达主义的立法模式并不相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合同哪些时候有效哪些时候无效
    一、合同哪些时候有效哪些时候无效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3.签订合同时
    2024-02-06
    145人看过
  • 哪些时间要约失效
    一、哪些时间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时间有: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的形式有:1.书面要约;2.口头要约;3.数据电文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三、要约撤回的条件是什么撤销要约的条件为:1.要约明确约定
    2023-05-06
    276人看过
  • 在哪些时候不可约定试用期
    一、在哪些时候不可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1.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5.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
    2023-09-14
    460人看过
  • 高空抛物罪哪些时候生效
    律师解答:是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入刑的时间是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恶意从高空抛掷物品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该对当事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轻微,处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最轻的处罚是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07
    439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专利权不得转让生效时间是哪些时候
    专利权转让协议,一般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转让专利的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但是,专利权毕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财产权,对其转让也就不能完全适用有形财产转让的规定和做法。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转让无效。其次,该条还要求转让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
    2023-02-25
    357人看过
  • 共同遗嘱生效时间是哪些时候
    一、共同遗嘱生效时间是哪些时候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二、订立遗嘱有哪些法定形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拥有最
    2023-04-20
    86人看过
  • 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什么时候生效
    一、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应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为不特定的人。3.要约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确定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二、有效要约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有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三、要约的存续期限是多久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1.以口
    2023-03-04
    408人看过
  • 要约一般在什么时间才会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邀约在传递至受邀约人处收到之时方能产生法律效应。而如果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合约,则当该数据电文被指派特定系统接收后,其进入到该特定系统内部的时间即为到达时间;若并没有特定系统作为接收平台,那么这封数据电文最早触及到受邀约人任意一个系统内部的时间,将被认定为是到达时间。《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8-16
    170人看过
  • 我国对要约生效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2024-05-11
    382人看过
  • 要约撤销生效的时间分为哪些情形
    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
    2023-03-16
    449人看过
  • 承诺生效有哪些法律效果,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承诺生效有哪些法律效果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就可以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023-05-06
    47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
    一、在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依据:《
    2024-01-13
    94人看过
  • 保管合同具体哪些时候生效
    一、保管合同具体哪些时候生效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我国民法规定,保管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依法成立的合同哪些时候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民法典
    2023-12-31
    362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哪些时候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哪些时候生效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四个。具体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023-10-27
    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一)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二)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
    • 要约在何时生效,要约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要约在何时生效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一)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要约的
    • 要约阶段的风险有哪些,要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要约阶段的风险有哪些要约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 (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常见的邀约邀请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2)要约内容不当,对己方有不利的条款; (3)要约撤回不当,要约已经对方承诺,合同已经生效,错误的认为要约已经撤回。由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只要该合同不Υ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因此,企业在给
    • 法律上规定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1
      法律上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法律效力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