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0:43:21 51 人看过

一、运输索赔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但因运输惯例、相关的国际公约、海商法均规定了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事项,因此,进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范围大大受限。通常情况下,只有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进口商才能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

(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导致货物腐烂、受冻等损失。

(5)货物水渍损失。除共同海损外,货物遭受海水浸泡而失去使用价值等。

(6)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如触礁、沉没、互撞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7)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如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上,而使货物致损等。

(8)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二、运送索赔的种类

1、向船公司索赔

船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

船公司收受运费为托运人运送货物,由装货至交货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保持货物的原状,船公司对于货物的灭失、毁损、延误、迟到等损害,除非能举证证明船方在收受、运送、交货过程中船方并未怠忽责任,也无任何过失,否则不能免除赔偿的责任。因此。节方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外,必须赔偿货物的残损的损失。然而:船公司于签订运输契约时,多在契约内或提单内依法规定免责条款以限制其所负责任。

2、向航空公司的索赔

(一)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航空运送人对于已登记的货物,在航空运送期间内,有毁坏、灭失或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航空运送的货物,因迟到所受的损失,运送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尚须就各种情形视其是否超过合理时间以决定其是否迟到。

上述责任的形成,以运输人怠于注意为条件,如运输人能证明其已给予充分注意,为运送人负责任,即使未予充分注意,成立上述责任时,其责任范围,也仅负“限制责任”。

(二)航空运送人的责任期间

航空运送人对已经登记的货物,在“航空运送期”内,有毁坏、灭失或损害时,应负责赔偿。“航空运送期”是指货物交付运送后的期间而言,即在航空站中,在航空器上或在飞行场外降落的任何地上,均包括在内。

(三)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航空公司对于承运货物的损坏赔偿金额以每公斤250法郎为限;其托运人于交付时有特殊声明,如需付额外运费,且已照付的,运送人除能证明所声明的价值比实际价值较高者外,应照所声明的价值赔偿。

(四)索赔请求的期限

货物经权利人接受无异议时,即认为是依运送文书所规定完好交付的表现证据。

货物有损坏时,权利人应于发觉时即向运送人声明异议。声明异议自收到日起不得逾14日,如因迟到所致的损害,则自该货物得为处分之日起,最迟不得逾2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一、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第四条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
    2023-04-29
    269人看过
  • 商业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赔偿责任范围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承运的,应支付托运人违约金;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3、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运到,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
    2023-08-02
    112人看过
  •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及赔偿责任的范围
    一、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船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下:承运人对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两者中赔偿限额较高为准。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规定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另行约定高于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货物用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装运器具集装的,提单中载明装载在此类装运器具中的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视为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二、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下: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
    2023-05-03
    454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1?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自身的过错行为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2?铁路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中产生的货物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的货物实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1?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自身的过错行为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2?铁路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中产生的货物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的货物实际价值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对灭失、短少的货物,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损坏降低原有价值的货物,可按照其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加工、修复费用赔偿。赔偿的价格标准是:货物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实际价值中未包含已支付的铁路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
    2023-06-08
    291人看过
  •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一、委托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二、责任与范围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
    2023-04-27
    187人看过
  • 儿童事故索赔的范围是什么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因生活需要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医疗费用与康复护理被汽车撞伤后,在继续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如何索赔,是一种普遍的侵权行为。可要求司机赔偿医疗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和医院伙食补贴。具体金额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具体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第三十四条作了详细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造成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根据情况道歉。对侵权人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
    2023-05-31
    267人看过
  • 货物运输发票的使用范围是哪些
    货物运输发票的使用范围如下所示:(1)自开票纳税人认定;①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②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国家海洋运输业务,装卸搬运以及公路、内河客运业务的纳税义务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2)代开票情形代开发票归纳:①不符合自开票规定的纳税人(承包、承租、挂靠、个体运输户);②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③取照后,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运输业务;④未办而补办税务登记之间发生的运输业务。(3)代开票的开具要求;代开票时需要征收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4)核定征收中的代开票问题;①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凡核定的营业额低于当地确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凡核定的营业额高于当地确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代开发票时按规定征收税款。}②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偶尔对
    2023-05-31
    143人看过
  • 国内货物运输险怎么索赔
    按照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运输货物保险还可以划分为基本保险、综合保险和附加险三类。一般而言,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通常包括如下项目:一是因火灾、爆炸及相关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货物损失;二是因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损失;三是在货物装卸过程中的意外损失;四是按照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当分摊的共同海损费用;五是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等。运输货物保险综合险则不仅承保上述责任,而且还承保盗窃、雨淋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索赔时,应提供下列的索赔单证: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证件,可证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及范围。2、运输契约,包括海运提单、陆空运运单等运输单证。这些单证证明保险货物承运的件数、运输的路线、交运时货物的状态,以确定受损货物是否保险所承保的以及在保险责任开始前的货物情况。3、发票,是计算保险赔款时的数额依据。4、装箱单、磅码单,证明保险货物装运时件数和重量的细节,
    2023-05-01
    142人看过
  • 海事索赔的非限制性索赔的范围
    1、海事请求权中的非限制性债权范围,是指责任人根据《海事请求责任限制法》的规定不限制其责任的海事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08条的规定,适用例外情况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形:(1)救助金或共同海损分摊的索赔(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提出的油污损害赔偿请求(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公约》提出的核能损害赔偿要求(4)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赔偿要求(五)对于船东或救助方的雇员提出的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船东或救助方无权限制该索赔的责任,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高于本章规定的赔偿限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I)根据传统,只有船东有权要求赔偿责任限制。因此,责任限制制度被称为“船东责任限制制度”。然而,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船舶管理模式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人承担航运风险并对船舶负责,而不仅仅限于船东。根据《海商法》,我
    2023-05-07
    460人看过
  • 运输协议范本怎样
    一、运输协议范本怎样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承包经营授权范围2、优惠条款3、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资金结算方式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7、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
    2023-06-04
    54人看过
  • 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向船公司索赔(一)船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船公司收受运费为托运人运送货物,由装货至交货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保持货物的原状,船公司对于货物的灭失、毁损、延误、迟到等损害,除非能举证证明船方在收受、运送、交货过程中船方并未怠忽责任,也无任何过失,否则不能免除赔偿的责任。因此。节方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外,必须赔偿货物的残损的损失。然而:船公司于签订运输契约时,多在契约内或提单内依法规定免责条款以限制其所负责任。(二)船公司的责任期间关于承运人负责运送期间,依海牙规则第一条规定:“始于货物装上船之时,而止于货物离船之际”。就习惯而言,除佣船场合须看如何约定外,一般定期船公司承运货物的条件多为,运送期间是开始于货物在装货港搬上船边索具。而终止于货物在卸货港从索具中卸落船边。换言之,就是。所以,其责任期间为。(三)船公司赔偿金额的规定承运人因过失违反处理承运货物应加以的注意时,对于承运货物的毁损、灭
    2023-04-29
    292人看过
  • 运输安全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甲方:乙方: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瓜州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方负责协调运输道路畅通,乙方负责运输。三、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2023-06-15
    338人看过
  • 铁路保险运输和保险运输的索赔期限有什么区别
    1。民事法律关系与适用法律是不同的。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作为保险标的,分为投保人、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运输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个条款,因为合同中的主体是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保险运输受保险法律法规调整,适用有关保险规定。被保险运输受运输法律法规调整的影响,适用有关运输法规。2。保险运输可以使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发生时,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额内的赔偿,并收回经济损失。被保险运输在履行合同时,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按照申报的价格获得赔偿。3。保险运输的责任从被保险货物出发地的仓库或者仓储地起,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者仓储地止。保险期间一般从承运人载运货物的次日起计算,直至承运人卸下货物为止。4。被保险人对保险运输的索赔时效期间为自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灭失之日起两年。被保险人向承运人索赔的期限,自承运人向托
    2023-05-31
    475人看过
  • 铁路运输企业的侵权免责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造成的;(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
    2023-03-27
    8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怎样确定索赔的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您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对于损害赔偿并不是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而是有各种的损害赔偿项目限制,您需要对各种的赔偿项目做到充分的了解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您可以从书店获得相关的条文,依据您所遭受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您的索赔范围
    • 什么是国际贸易索赔,国际贸易索赔的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样的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国际贸易索赔是指出进口交易中,因一方违反契约规定,直接或间接造成另一方有所损失,受损害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之损害。 国际贸易索赔的范围: 1.金钱的索赔 (1)拒付价款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拒付。 (2)要求减价或折价 例如:因品质不佳,迟延装船,而要求减价或折价。 (3)要求赔偿损失 a.买方索赔:例如卖方迟延装货,致买方工厂停工而发生的损失。 b.卖方索赔:例如买
    • 运输毒品罪一般量刑的范围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
    • 运输合同属于运输业务范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1、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基本上是将运输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对待的。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
    •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铁路运输合同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的分工,及时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维护铁路运输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特对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二、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三、由铁路处理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四、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五、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六、代办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