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捡到银行卡还取钱不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33:41 365 人看过

【事件经过】

2015年2月9日一早,酒泉市肃州区的老林进城给妻子看病,身上带了一张存有7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这张卡是乡亲老荣借给他的。上午11时,老林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以为忘带卡的老林随即给老荣打电话,老荣称他找一找再说。中午12时50分左右,老荣的手机上接到短信提示,银行卡上的7万元有5万元被人分两次取走了。于是,老荣赶紧打电话告知老林,银行卡丢了,并打电话到银行客服锁了银行卡。“救命钱”丢了,惊出一身冷汗的老林,匆匆忙忙赶到派出所报案

很快,警方根据视频监控,锁定在银行取款的犯罪嫌疑人阿宽以及在路边开车等候的阿健,并迅速将二人抓获归案。案件审理中,阿宽和阿健对于捡卡取款一事供认不讳,但提出银行卡并非其二人所捡,而是另有其人,取款一事也是三人商议所为。根据阿宽、阿健提供的线索,办案机关将嫌疑人阿华抓获归案。在诸多证据面前,阿华承认与阿宽、阿健商议取款一事。

原来,阿华和阿健均是酒泉市的一名公交车司机。2015年2月9日10时许,阿华在酒泉市肃州区电信大楼公交车站捡到一张卡,起初阿华误以为是张公交卡并未留意,而在闲暇时一看,却发现是张银行储蓄卡,而且卡套内还附有该卡的密码。好奇心作祟的阿华经查询得知卡内有现金7万元。于是,阿华将捡卡之事告诉了同事阿健,阿健又联系了朋友阿宽,三人密谋后将银行卡内存款取出据为己有。

【法律解读】

案发后,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阿健、阿宽、阿华起诉至肃州区法院。2016年4月15日,肃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阿健、阿宽、阿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提取现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经查,三被告人虽对分赃金额说法不一,但不否认冒用他人银行卡取款挥霍的事实,其分赃金额不影响犯罪构成。据此,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阿健、阿宽、阿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冒名取走捡到信用卡中现金触犯信用卡诈骗罪
    据了解,去年9月,宋某在上班途中意外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失主的身份证和一张信用卡。过后,不仅不联系失主归还,宋某还动起歹念,意图伙同丈夫高某从银行卡中取钱。之后,宋某、高某便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柜员机处,用失主身份证上的结尾六位数字及生日为密码测试,其中一个密码竟然正确,夫妻二人高兴地将信用卡额度里的钱财取走。从银行成功取款后,两人还不罢手,接着又去超市购物,最后将钱包、身份证、信用卡等丢掉。直至本年9月,夫妻二人一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但是虽然主动投案,宋某夫妻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宋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盗取信用卡资金,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两人违法后主动投案,并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依法从轻处分,最终,判处两人拘役五个月,适用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3-06-12
    183人看过
  • 不需要密码的捡到卡是信用卡诈骗吗?
    一、早在2020年,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就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于此之前的2008年,最高检《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取款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更是明确指出:对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取款机上(ATM机)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包括刑法学大咖张明楷在内的专家们却是各持其说,可见学理上对“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性质仍处于悬而未决状态;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各行其是、裁判各异。尤其是对于利用持卡人已输入密码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定性,更是如此。在这方面,除了极个别认为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外,主要有侵占罪、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定性主张或判决。司法上的如此乱象,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信力的损害是极其惊人的。有鉴于此,
    2023-04-28
    431人看过
  • 使用拾得的银行储蓄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2023-04-23
    202人看过
  • 捡有密码的银行卡取款,构成犯罪吗
    捡卡后冒名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
    2023-06-03
    360人看过
  • 捡到信用卡并取钱算不算违法
    算。曾有一案例,来自武隆县的王某在某银行ATM机上取款后未将银行卡从机内取出便离开了,前来取款的李某发现后,遂起贪念取走现金一万元后离开。刚走不久的王某收到短信提醒后,立即跑回ATM机,发现人走卡丢,立即报了警。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正准备实施抓捕时,李某却带着那笔不义之财主动来到巷口派出所投案自首。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侵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领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犯罪,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一种情形。被告人李某在ATM机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不是积极主动归还,而是取走一万元据为己有,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李某主动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
    2023-06-14
    480人看过
  • 他人存到自己银行卡的钱不归还构成犯罪吗
    他人存到自己银行卡的钱不归还构成犯罪吗?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拒不归还李一委托其保管的钱财,且数额较大,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前提要件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客体是他人的财物的所有权。【案情】李一(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其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李一忘带身份证,就借用老乡胡二的身份证并以胡二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李一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胡二代为保管银行卡。数月后,胡二持该银行卡到银行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且拒不退还。【分歧】对胡二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胡二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理由为胡二的行为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构成刑事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胡二构成侵占罪,理由为胡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归还李一委托其保管的钱财,且数额较大,构成侵占罪。【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胡二的这种拒不归还的行
    2023-08-18
    460人看过
  • 从捡的银行卡上取钱是犯罪吗
    从捡的银行卡上取钱,达到相应标准的会构成盗窃罪。一、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定性。众所周知,所谓的信用卡是由银行或专营机构发给消费者,在约定的银行或部门支取现金或购买货物、支付劳务费用的一种信用凭证,其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这该卡的允许善意透支性及具备银行信贷功能,也正是主要基于此特征,刑法才将其列入被保护对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这一罪名,其所保护的客休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二、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主要特征即是易“自己占有”为“不法占有”,且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而自己占有的前提除合法地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外,还有一类是占有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该卡因既非遗忘物,又不符合非法占有后拒不交出或退还的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故不能成立侵占罪。三、之所以构成盗窃罪。还是需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判定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所涵括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虽然拾卡行为并无不当,但由
    2023-06-13
    74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到法院再还钱会判缓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到法院再还钱不会判缓吗1.信用卡诈骗罪到法院再还钱不会判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罪到法院再还钱会判缓。二.碰到信用卡诈骗罪向谁立案碰到信用卡诈骗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
    2023-05-23
    134人看过
  • 利用他人遗留银行卡取款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日前,蕉岭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余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付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今年3月31日下午,付某到邮政储蓄银行蕉岭县文福营业所自动柜员机取款,发现银行卡无法插入,遂叫同往的丈夫余某上前查看,这一看两人发现了惊喜:柜员机内还插着一张卡,且柜员机屏幕显示尚可继续操作。余某赶紧抓住横财运,分两次从该账户上共取款人民币6000元,然后退出该银行卡交给妻子丢弃。这笔横财给余某夫妇惹来牢狱之灾。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和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钱,获取私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清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拾获他人遗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有人认为遇见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并进行取现,殊不知该行为不仅会获刑,还将面临高额罚金,甚至会被没收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使
    2023-03-11
    78人看过
  • 盗刷他人医保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刘某是药店女店员,对顾客买药后遗落的医保卡动了心思,在长达7个月的时间里,多次从这张医保卡上取现。失主在今年十月份挂失卡时才发现卡里共计6000多元不翼而飞。【分歧】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行为如何定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转移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是:医保卡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功能,因此被定义为信用卡范畴。根据2008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就定性为信用卡诈骗。刘某盗刷他人医保卡,与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行为原理类似。【评析】专业人士同意第一种意见,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首先,刘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
    2023-06-11
    466人看过
  • 不知情被诈骗犯利用银行卡构成犯罪吗
    一、不知情被诈骗犯利用银行卡构成犯罪吗1、不知情被诈骗犯利用银行卡是不构成犯罪的。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
    2023-04-26
    466人看过
  • 捡到别人信用卡取钱被查到怎么办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一种情形。这样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冒用”的情形,既造成他人财产缺失,又侵犯了信用卡管理规定,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客观上产生了社会危害性。所以,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且使用,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捡到别人信用卡是什么罪捡到别人信用卡一般不构成犯罪。捡到别人信用卡并用来消费了,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罚金。如果是数额巨大的话,会被判处五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设置的电子支付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2023-07-21
    424人看过
  • 捡拾他人银行卡并多次取现,构成何罪
    一、捡拾他人银行卡并多次取现,构成何罪1、捡拾他人银行卡,并冒用银行卡进行取现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较大,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如下:(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1、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
    2023-04-21
    499人看过
  • 信用卡累计5万还是单卡5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是不同的银行应该就算单张;但如果是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额度不共享,那么也可以是累计5万。反正你在每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累计达到5万元(不包括信用卡贷款欠款),超过3个月未还,银行对你进行了2次有效催收后,可能就去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你,那么是有可能会判刑的。《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
    2023-06-18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捡到银行卡取了多少钱构成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了。若有需要可来律所面谈。
    • 拒不归还银行卡里的钱构成诈骗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1、拒不归还他人存在自己银行卡的存款,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
    • 信用卡欠银行钱不还是诈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9
      信用卡欠款不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透支信用卡不还款的,如果是明知自己无力还款而透支的,或者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的,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行动建议: 1、个人理财必须掌握好一定的度,因为使用信用卡看不到人民币,使用者心里有一种不怎么在乎的心理,为此我们需要端正态度。 2、使用信用卡是为了方便你购物的需要,而不是过度的消费,一切必须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之下。 3
    •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冒领构成信用卡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在ATM机上取款,构成盗窃罪。 二、这是刑法中很有意思对一个话题:对机器可以诈骗吗?诈骗要使人陷入错误对认识,并因此导致错误对行为,产生法益受侵犯对结果。显然,诈骗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人,在ATM机上取款,对象是机器,不能构成诈骗罪。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通过ATM机讲他人对银行存款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
    • 2022年银行信用卡逾期还了还不起是不是构成诈骗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刷银行信用卡开始正常还,后还不起(还有一年未还),是否构成诈骗罪先已还一年,要看是否属于恶意欠款,也即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