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故意的认定标准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资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贪污犯罪的定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如何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239人看过
-
怎么对贪污罪认定,如何认定贪污犯罪?
127人看过
-
怎么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94人看过
-
贪污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8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贪污罪的正犯
83人看过
-
该如何认定贪污犯罪
15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如何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故意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
2022年如何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故意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
-
如何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3贪污罪怎么认定?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认定共同贪污犯罪
-
贪污犯罪如何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2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1万元-3万元的贪污行为。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
-
如何认定贪污犯罪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1万元-3万元的贪污行为。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