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司法鉴定的时间说法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2:03:53 473 人看过

有些人可能由于局部身体的创伤而去做司法鉴定,在做司法鉴定也是目的,想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对于眼睛做司法鉴定的时间上的要求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时间的受理,理应一般是在15天以内,那么就得根据眼睛的具体情况来定夺了。

不能简单依据视力下降进行鉴定,因为视力需要恢复,一般的眼科常规需要伤后半年才能达到稳定状态,我们这里法医鉴定可能需要的时间短些,也要3个月;不过如果眼球有结构损伤,比如说瞳孔缘撕裂、前房出血后引起青光眼、晶状体脱位、玻璃体出血、眼底出血,以及如果有眼眶骨折等等,即使时间不够,也会定轻伤的。

一、司法鉴定提出时间规定如何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

就在交换证据期间,即在《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一方举证,另一方质证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时间提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该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在司法鉴定的相关标准之后,同时,如果当事人想要做局部的身体创伤的鉴定的话,就应该按照文章中所提到的几点内容来进行,那么如果按照文章中的这几点内容,就能够减少当事人的相关麻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2024司法鉴定眼睛轻伤标准
    司法鉴定眼睛轻伤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一级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轻伤二级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d)斜视;复视。e)睑球粘连。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
    2023-12-03
    163人看过
  • 眼睛在司法鉴定中的作用与流程
    司法鉴定眼睛流程有: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3.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司法鉴定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
    2023-07-03
    424人看过
  • 司法鉴定眼睛构成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眼睛轻伤鉴定标准:(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1、是指治疗后遗留有明显的条状疤痕达1厘米以上,或遗留睑内翻、睑外翻、睑裂变小或睑闭合不全(闭目平视时角膜纵轴的分之一暴露以上)。2、损伤致眉毛永久性缺失,一侧眉毛缺失达三分之一或两侧眉毛缺失达一侧眉毛的二分之一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骨折应依据X线片、CT片或手术所见等判定。(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泪器损伤必须伴有泪器的功能障碍,如溢泪、眼睛干燥等。(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1、是指:外伤性散瞳致瞳孔直径达0.6厘米
    2023-06-04
    179人看过
  • 眼睛被打司法鉴定没事该怎么做
    司法鉴定是很多诉讼案件必须经历的过程,鉴定结果影响诉讼案件的最终结果,司法鉴定当中就包括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眼睛被打可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眼睛被打司法鉴定没事可先拿医药费单据找派出所去协调处理,如协调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起诉法院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一、司法鉴定对视力鉴定是如何进行的会让你提供以前的材料,说明你眼睛是正常还是近视,如果近视程度是多少,要去鉴定你眼睛是事故造成的视力减少。1、视力检查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2、视野检查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二、视力残疾的分级1、盲。一级,无光感~
    2023-04-17
    350人看过
  • 眼睛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一、眼睛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二、伤残鉴定后赔偿费用有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
    2023-06-06
    475人看过
  • 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一,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委托方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含检材、样本、样品等)的名称、来源、提取固定方法、产生的时间、数量、质量、性状、保存状况等。鉴定委托方要对鉴定材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每件(份)材料的来源情况予以说明并签名确认。受理方应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并对鉴定条件表明态度。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受理方审查鉴定材料后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
    2023-06-27
    136人看过
  • 眼睛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有: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鉴定委托书;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一、医院在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出示什么材料呢对于医院来说做医疗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
    2023-06-20
    453人看过
  • 眼睛模糊司法鉴定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7、交纳鉴定费300元。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
    2023-03-27
    312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关于眼睛司法鉴定的内容
    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四、补充鉴定有下列
    2023-02-22
    182人看过
  • 眼底出血司法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一、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则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评定伤残;二、如果是工伤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规定评定伤残。一、工伤手筋断了能赔偿多少钱?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能赔多少钱,要看是那根手指筋断了,手指是否丧失功能(没有丧失功能的不够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功能丧失程度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约为十级伤残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十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伤残属于工伤的,伤残十级评定标准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十
    2023-03-16
    242人看过
  • 工伤眼睛伤残等级的鉴定方法
    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流程是: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怎样鉴定工伤休多久工伤是没有规定医疗期的,医疗期只跟工作的年限有关,如果医疗期到期了仍然是不能参加工作的,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不同的劳动能力级别是有不同工伤赔付,没有假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2023-07-19
    169人看过
  • 鉴定眼睛伤残多长时间出结果
    三个月左右。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一、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再由地方去实施,包括:头部脑内的颅骨和神经损害、身体各部位器官肢体性损伤、面部部位损伤及其身体内各内器官。这些伤残会致使被害者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交通事故伤残做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半年后,去鉴定机构做鉴定。二、交通事故评残需要几个月以后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显现就作出了伤残鉴定,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的情况,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损伤至少治疗终结3个月后才可以鉴定,­脑损伤严重的需
    2023-04-01
    87人看过
  • 司法鉴定眼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司法鉴定眼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
    2023-05-01
    199人看过
  • 法医鉴定眼睛轻伤多少钱
    一、法医鉴定眼睛轻伤多少钱法医鉴定眼睛轻伤的赔偿金额如下: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伙食费。4.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轻伤鉴定多久出结果轻伤鉴定3日内出结果,当我们遭受到伤害,属于轻伤并且想要通过轻伤鉴定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知道被他人伤害造成轻伤后,应该报警处理,公安局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
    2023-05-22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眼睛年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伤残鉴定标准》w/.htm《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并未正式颁发[2],各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标准,除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有国家标准的鉴定外,其他情况下可由法院酌情确定统一适用的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2.1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2.10.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
    • 眼睛的鉴定怎么鉴定眼睛是几级伤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工伤鉴定分为10级。不是按器官分的。
    • 以前的眼睛受过伤眼睛能做法医鉴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人身损害侵权应该在一年之内主张权利。
    • 眼睛的怎么鉴定关于眼睛工工伤应该怎样鉴定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
    • 眼睛工伤鉴定方法是哪些,相关的眼睛鉴定工伤标准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