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排名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子女和当事人的父母。当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自己的祖父母和祖父母。法定继承程序启动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参加。如果第一顺位没有继任者,第二顺位继任者可以参加。
没有遗嘱遗产房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解析
84人看过
-
房产继承顺序解析
116人看过
-
法定遗产顺序继承
127人看过
-
法定遗产继承顺序
274人看过
-
继承遗产的法定顺序
480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的顺序
101人看过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
法定继承遗产顺序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15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定继承遗产顺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0继承开始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参与遗产的继承,而是有先后次序,具有强制性。我们知道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在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
法定遗产继承顺序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9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解析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