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债权的意思是,政府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经营机构经营不善时,依法收购居民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债权是权利人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
一、收购公司流程具体是什么
收购公司的流程有以下六步:
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信誉状况、财务状况;
2、协商收购事宜;
3、订立收购协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6、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五步:
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
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5、其他注意事项。
二、民事权利包括
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谓之权能;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的意思作用范围,谓之权限。权能、权限是与民事权利相邻近的概念。
其中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三、民法典关于债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债权的规定如下: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购房者在收房验房时误差3%到底是什么意思
4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148人看过
-
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收购程序是什么
59人看过
-
到底土地他项权利什么意思?
290人看过
-
小产权房到底是啥意思?
150人看过
-
到底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277人看过
婚姻自主权指的是拥有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权利。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自由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必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 更多>
-
债权收购是哪些意思呀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关于个人债权的界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601988行情,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第一条规定如下:“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
-
债权标的物到底是哪些意思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9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就是选择之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一般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选择权归属;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时,权衡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及保证债的顺利履行,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债,发生法
-
债权债券的法律意义到底是哪些意思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8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
-
购房者在收房验房时误差3%到底是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1购房者在收房验房时误差3%,这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合理误差区间。如果实际测绘面积与合同签约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根据“多补少退””的原则,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的大,但小于3%,根据签约的房价,购房补给开发商房款;实际面积比合同小,同时也小于3%,由开放商退还多出的房款给购房者即可。
-
限购析产到底是哪些意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6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又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