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在哪种情况下需要请第三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1:04:15 144 人看过

一、工程结算在哪种情况下需要请第三方

双方就工程结算产生纠纷时一般需要请第三方。

工程结算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有:

1.国家各级审计机关;

2.财政稽查部门。

二、工程结算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程结算所需材料有:

1.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补充协议;

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

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及能够安全施工的证明;

5.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

6.隐蔽资料;

7.设计变更资料;

8.相关联系单;

9.现场材料签证单及材料审批单价;

10.其他会影响工程结算的文件;

11.结算资料及承诺书。

三、工程结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结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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