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伤死亡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1:10:52 100 人看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2024年扬州工伤保险待遇上调多少
    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调整了2018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项目分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18年7月1日达到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5元、35元、45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3%。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扬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4元的50%、40%、30%,对应
    2024-04-03
    154人看过
  • 2010年扬州市区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2010年度扬州市区工伤扬州待遇标准再次提高,新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哪些人可以享受新标准?专家解答:2010年6月30日前三类人员享受新标准根据新办法规定,2010年度保险三项内容。受益对象主要有三类人群:第一类人群为,2010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公致残经市工伤保险待遇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第二类人群为,2010年6月30日前,因公致残经市抚恤金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办理脱离工作岗位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职人员;第三类则是,2010年6月30日前,因公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伤残津贴调整幅度有多大?专家解答:一级伤残调整幅度最大每月增加165.3元职工的工伤分多个级别,最重的为一级。因此,职工的工伤级别不同,此次调整的幅度也不同。按照这次调整规定,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一
    2022-04-05
    379人看过
  • 除了职工死亡待遇工伤基金还有别的待遇吗
    一、除了职工死亡待遇工伤基金还有别的待遇吗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
    2023-04-28
    348人看过
  • 编制内员工非工伤死亡待遇
    一、编制内员工非工伤死亡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二、因病非工伤住院工资计算还会有工资待遇吗因病非工伤住院工资计算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三、湖南因病或非工伤
    2023-03-24
    399人看过
  • 恩施州工伤待遇及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待遇审核标准
    一、服务事项:工伤待遇及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待遇核定。二、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及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等。三、实施机关: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四、办理机构:医管科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7号五、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政府2003年第257一、服务事项:工伤待遇及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待遇核定。二、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及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等。三、实施机关: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四、办理机构:医管科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7号五、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政府2003年第257号令、恩施州政发[2004]20号文件等其它有关规定。六、办理需提供的材料:(一)报销垫付的医疗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2、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3、医疗(康复)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复式处方(门诊报销);4、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5、《恩施州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审核表》。(二
    2023-07-02
    141人看过
  • 怎么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与各社保机构建立参保缴费关系的在职人员非工伤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法定继承人办理)先到地税局办理停保手续,然后提交申领所需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死者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身份证;(2)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3)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与该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居委会证明);(4)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5)本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有多地参保并在我局(最后参保地)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由其单位或亲属提供其他参保地社保机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保证明(要注明其退保的参保时间段);(6)外省户籍参保人在职死亡且在我局申办在职职工死亡待遇的,其单位或亲属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是否参保和支付死亡待遇证明;(7)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一、非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
    2023-02-22
    438人看过
  • 死亡工伤待遇申请人是谁
    是员工的家属,工伤死亡申请和赔偿流程如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工伤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
    2023-03-30
    256人看过
  • 职工工伤死亡的,应如何领取待遇?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院找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凭死亡证明及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及工伤保险待遇。
    2023-12-21
    440人看过
  • 工伤致残的待遇包括哪些,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致残的待遇包括哪些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然后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现行办法实行退体制度。其中,全残、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全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0%,并加发一定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原单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原标准工资降低时,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其中降低11~20%者补助10%;降低21~0%者补助20%;降低30%以上者补助30%。在后来实际执行中,一般不降低工资,如果工伤职工调做轻便工作后未降低原来工资的,不再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因工残废补助金不能由于本人技术提高、工资晋级而冲减,调动工作后,调入单位应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继续发给。企业因工负伤的职工因犯罪被开除后,原伤未愈,或旧伤复发;找回单位的
    2023-06-02
    216人看过
  • 工作死亡待遇,工作中死亡赔偿
    因工作死亡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工人在工地突然死亡怎么赔偿?工人在工地突然死亡应该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附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表交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应当向其家属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20年进行计算,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计算。
    2023-02-14
    176人看过
  • 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伤残、死亡又有什么待遇
    一、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2023-03-01
    70人看过
  • 徐州工伤保险工亡待遇的支付事项
    工伤保险工亡待遇的支付(一)政策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第五章规定;3.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05〕4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个月的标准支付。(二)办理条件:已纳入徐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三)所需材料:1.工亡:①《徐州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②《工伤认定书、③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2.供养:①工亡职工月供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②供养亲属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供养亲属无生
    2023-05-10
    433人看过
  • 扬州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30
    322人看过
  •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赔偿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1、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3、工伤赔偿民事诉讼。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4、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5、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标准:(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
    2023-04-2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在扬州工作扬州工伤待遇大概怎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 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0
      咨询者: 我国法律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亡待遇的规定较少,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目前仍执行建国初期制订、后有部分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及有关规定,非因工死亡职工的待遇为:1、丧葬费:目前山东省标准为1000元;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或者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
    • 扬州工伤待遇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2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非因工死亡待遇如何,职工工伤待遇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 2022扬州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1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