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13:49 89 人看过

一、校园侵权行为有哪些

校园侵权行为指的是,在学校实施的有关教育或教学的各种活动中,也包括学校开展的一些校外的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相关责任的时空内,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给校内师生的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校园侵权表现得最多的是以学校作为侵权方而给学生造成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

可以依据以下三个标准进行分类:侵权的行为方式;过错主体的不同;过错承担的责任不同,三个重要的标准来区分。

(一)从侵权的行为方式来划分

从侵权行为的方式来看,校园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为有作为的侵权行为和无作为的侵权行为。

1、有作为的侵权行为。这个主要从作为形式上来讲的,主要是指相关的主体以积极的行为来对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类型。比如教师对学生的严重体罚,学校的乱收费等。

2、无作为的侵权行为。也是从作为形式上来讲的,这种侵权行为采取的形式是不作为的形式,或者是消极类型的行为,这种对学生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是由于学校不履行特定的义务而造成的,这是相关人员或主体的一种职责缺位。比如学校设施的损坏对学生造成伤害,学生之间互殴而老师没有进行阻止等。

(二)从过错主体的不同来划分

以这个标准来划分校园的侵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个是学校过错,一个是学生自己的过错,一个是第三者的过错,一个是混合过错。这四个方面构成了侵权行为的几种重要的主体。

1、由于学校的过错而导致侵权类型

从我们对2002年开始实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解读中,可以发现,对该规定中由于学校过错而导致的侵权行为有11种不同的情景,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个大的类别。一个是,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或者是管理过程中,对学生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另一是,学校在进行相关的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等相关活动中对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种侵权类型。这两种侵权类型都是由于学校造成的,学校应该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2、由于学生自己的原因而导致的侵权类型

这种侵权类型的主要起因于学生自身的原因,比如由于学生自身心理素质比较差,抗压能力低而导致的自伤自残行为导致自己人身财产的损失;学生因违法学校相关规定和纪律而导致的自己合法权益的受损等等,都是由于学生自身的过失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校园侵权行为。

3、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而导致的校园侵权的类型

对于这种侵权类型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两个不同的主体,一个校内的第三方,一个是校外的第三方。

(1)校内的第三方。这一种侵权类型的是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学校的在校学生。受害人因为学校其他学生的不适当行为而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侵权类型。比如学生之间打架斗殴造成的受害学生身体伤害,或者学生之间在玩耍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

(2)校外的第三方。这种侵权的类型也比较普遍,比如由于校外人员在学校的一些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对校内的老师或学生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带来损害的侵权类型;校外的车辆在校内行驶不当给学校教师或学生带来伤害的侵权类型;学校教师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校外的实习单位或场所由于校外的其他人员或单位给自己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害的侵权类型等等。

4、由于加害主体和受害主体的共同原因而导致的侵权类型

学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就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其与学校的一定关系,虽然学校对学生不承担相应的监护义务,但是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障还是负有一定义务的。这一种有加害主体和受害主体共同的原因造成的侵权类型,就是在侵权行为的主体双方都有过错的前提下进行的判断。

(三)从主观过错的不同来划分

根据这种侵权类型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两中具体的类型:故意侵权类型和过失侵权类型

1、故意侵权类型。加害主体在行为发生之前已经意识到行为的后果特别是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上带来的相关的损害,但是,加害者从主观心理的状态下听任这种行为发生,或者是程咬金这种行为发生的校园侵权行为类型。

2、过失侵权类型。这种侵权类型要求加害者对受害者负有注意义务,其实加害者清楚如果不怎么样会对受害者造成的相关权益的损害,但是由于加害者的疏忽或失误而导致了这种结果的出现,这种侵权类型在现实生活中也非常普遍,学校应该负有管理上疏忽或失职的责任,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

二、校园侵权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不同的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主体是不同的:

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清偿能力不足,教育管理机构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和教育管理结构的补充赔偿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至于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直接侵权人追偿,法律未有明文规定,但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理,以可向第三人追偿为宜。

三、侵权责任有哪些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3)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对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

(4)动物园发生动物致人损害时,对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

(5)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在其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校园欺凌有哪些行为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一)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二)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三)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四)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校园欺凌报警怎么处理警方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调查处理。根据《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023-02-27
    170人看过
  • 校园暴力行为有哪些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12、网上欺凌(Cyberb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一、被朋友养的儿子侵犯怎么办强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
    2023-03-08
    497人看过
  • 校园欺凌行为有哪些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有:(一)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二)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三)社交欺凌。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四)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一、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发展都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经常受到校园欺凌和暴力侵害的学生整天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学习成绩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学生由于受到严重伤害,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休学,正常的学习也被迫中断。孩子在学校长期受到欺凌,容易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长期得不到校正,可能会形成反社会的人格,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可能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严重者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
    2023-02-17
    326人看过
  • 校园欺凌行为有哪些?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有:(一)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二)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三)社交欺凌。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四)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一、同学吃我的屎属于人同学吗校园欺凌属于犯法,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首先应当向学校进行投诉。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
    2023-04-11
    87人看过
  • 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负监护义务。(1)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公办的,也包括私立的;(2)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包括在内;(3)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期间为教育机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和不离校的休息时间;(4)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场所为整个校园,例如校舍、教室、操场等。违反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二)不同的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主体是不同的: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
    2023-05-03
    199人看过
  • 认定校园欺凌的行为有哪些?
    一、身体欺凌。是指直接攻击学生的身体,比如通过推搡、抓挠、咬、拳打、脚踢、掐捏等方式给其他同学的身体造成伤害。二、语言欺凌。是指使用恶意的言语;语言威胁、恐吓;传播谣言和错误的信息等等。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欺凌方式,语言欺凌往往给被欺凌同学造成严重心理伤害。三、社交欺凌。是指对受害人并不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攻击,而是通过联合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排斥或孤立受害人来实施欺凌。这种欺凌方式较为复杂,常常是通过群体行动的方式来达到欺凌的目的。这种欺凌方式使被欺凌的学生感到身边没有朋友、孤立无援等。四、财务欺凌。是指破坏、索要学生的财物,比如通过破坏、抢夺,使其他学生交出或购买学习用品、手机、电脑、香烟等,或通过强行索要钱财使其他同学的财产受到损失。五、网络欺凌。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欺凌者逐渐开始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通过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网络论坛等方式实施欺凌。比较常见的是通过发信息、照片、视频来贬低
    2023-03-24
    12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校园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0
      校园侵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受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在校园内,未成年人之间相互造成的伤害;(2)在校园内,因第三人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3)在校园内,由于教育机构本身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
    • 校园侵权行为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校园侵权行为指的是,在学校实施的有关教育或教学的各种活动中,也包括学校开展的一些校外的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相关责任的时空内校园侵权行为有哪些,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给校内师生的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校园侵权表现得最多的是以学校作为侵权方而给学生造成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
    • 现在的校园侵权行为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1
      在校园里,未成年人之间的伤害;在校园里,未成年人因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在校园内,由于教育机构本身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未成年人因教育管理机构自身过错造成人身伤害的,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之间的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 校园最新侵权行为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校园侵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相互造成的伤害;(2)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因第三人造成的伤害;(3)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受到教育机构本身的伤害。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对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之间的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
    • 校园侵权各种行为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校园侵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1)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相互造成的伤害;(2)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因第三人造成的伤害;(3)在校园内,未成年人受到教育机构本身的伤害。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对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之间的人身伤害,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