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婚姻管辖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03:15 209 人看过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六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六十天。2.答辩期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3.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反海盗犯罪的国际行动与刑事管辖权问题
    现代国际社会在刑事司法领域普遍奉行罪刑法定原则,惩治海盗的前提条件即在成文的国际法立法文件中界定海盗犯罪并且赋予有关各国对海盗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国际社会应组建海盗犯罪特别国际刑事法庭,直接受理对海盗嫌疑人的起诉。海盗犯罪是一种公认的古老的国际犯罪。目前,有关国家在打击海盗的实践中遇到了诸多现实问题,其中海上武装力量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各国海军的协调行动解决,而成文的国际公法、国际刑法,各国国内刑法上的规范缺失、相互接轨不畅等方面问题的解决却不可能一蹴而就,专家对此探讨如下:■普遍管辖权的由来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现代国际社会在刑事司法领域普遍奉行罪刑法定原则,惩治海盗的前提条件就是在成文的国际法立法文件中界定海盗犯罪并且赋予有关各国对海盗犯罪的刑事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第101条规定了作为国际罪行的海盗罪之构成要件。关于对海盗犯罪的刑事管辖权,该公约第105条规定:在公海
    2023-06-11
    437人看过
  • 涉外婚姻管辖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涉外婚姻管辖问题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
    2023-04-17
    457人看过
  • 跨国公司诉讼管辖问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有几种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4
    316人看过
  • 行使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管辖权面临哪些问题
    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前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都对某一商务行使管辖权,后者则是指各国都不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一个国家对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采取什么原则征税,取决于该国法律所规定的税收管辖权基础。发达国家要求扩大居民税收管辖权,限制其他国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实施范围。发展中国家则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出发,要求扩大本国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但总体看来,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原则为各国所认同。出现电子商务后,“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财政部1996年11月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公开表明其态度,其政策取向就是要加强居民税收管辖权而不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不会被抛弃,但可能会大大削弱,这势必激起发展中国家的不满,造成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另一方面,有关服务发生地通常是根据始发地标准、非纯粹始发地标准以及服务提供地标准等进行确定的,其中最后一
    2023-06-12
    271人看过
  • 婚姻财产协议的权益及其国际认可问题
    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格式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
    2023-07-14
    228人看过
  • 国际仲裁的管辖权
    国际仲裁管辖
    国际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根据法律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下,享有审理和裁决特定争议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特定国际商事争议并做出有约束力裁决的依据。仲裁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的协议和法律对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仲裁机构、仲裁员和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了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可以仲裁;三是仲裁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受理范围内。国际仲裁的裁决期限是多久1、一般为3个月。例如,瑞典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比利时法律规定的申请期为裁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得超过3个月;《示范法》也规定,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后不得申请撤销裁决。2、也有一个月的。例如,法国法律规定,通知裁决及其执行宣告确定后,撤销之诉应于1个月
    2023-08-05
    237人看过
  • 国际经济纠纷管辖
    国际经济纠纷
    国际经济纠纷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当事人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请第三方调解。我国主张以调解为主、少用仲裁,先调解后仲裁。调解可独立使用,也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省时省力省钱,优先考虑调解解决争议。 在国际经济纠纷调解中,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这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请第三者调解。我国一直主张以调解为主、多调解少仲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调解可以独立于其他方法,也可以在仲裁过程及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省时、省力、省钱。同时,调解不但可以独立于其他方法专门采用,也可以在仲裁过程及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就不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评估 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评估是对当前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全面审视和评估的过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经济纠纷频繁
    2024-01-05
    272人看过
  • 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管辖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
    2023-02-25
    250人看过
  •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管辖问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关知识: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批捕的问题,分两种情况: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上面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
    2023-06-01
    245人看过
  • 国际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划分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规定有哪些权利?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七条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2023-07-18
    416人看过
  • 国际法院管辖的分类
    一、国际法院管辖的分类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三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
    2023-06-05
    350人看过
  • 法律问题婚姻问题
    离婚的不同情形(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三)现役军人离婚一、夫妻怎么样挽救破碎的婚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
    2023-06-21
    133人看过
  • 离婚问题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详解涉外离婚管辖权问题关键词:涉外离婚、管辖权、离婚管辖权涉外离婚管辖权是指一国根据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离婚行使审判权的资格。[]涉外离婚管辖权对处理涉外离婚案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首先,确定管辖权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基础和前提。人们常说:打涉外官司,先打管辖权,再打时效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最后才会谈事实和法律。[]由此可见,管辖权在涉外离婚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只有确定了一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以及确定该
    2023-08-09
    307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的管辖权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属于谁依据实际情况来看。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双方协商确定;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原则是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会给女方。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子女。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他们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八岁以上儿童。未成年子女满八岁的,父母双方对监护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了要怎么办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
    2023-07-0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关于国际商事管辖权异议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
    • 刑法中国XX际列车管辖问题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1、中国国际列车,不属于我国领域,在中国国际列车上犯罪,并不当然适用我国刑法风第6条第1款的规定。2、只有当该列车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才有刑事管辖权,如果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无刑事管辖权(属地管辖)。
    •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管辖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22
      提高对婚姻家庭调解的认识。家庭纠纷的隐私性使得“清官难断家务事”成为千百年来人们的信条。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往往采取中立态度,不作褒贬,息事宁人。然而,婚姻家庭纠纷有各种复杂的情感纠葛,如同剪不断、理还乱的线一样,若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夫妻反目成仇,甚至做出非理智的选择,这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应注重调解方法。调解人员应深入细致地调查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
    • 法院中怎么判决婚姻财产管辖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会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
    • 夫妻国际婚姻分割时分期分割离婚财产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