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中小股东权益的优先机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01:47 464 人看过

1。知情权保障制度。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账簿和其他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权利,决策和管理,以及提出与上述有关的问题。”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财务报告的权利、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和查询的权利。虽然这三项权利的内容不同,但都是保证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行使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纠正的必要前提和手段。它是全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确认了股东的知情权。当然,这项权利也可能被滥用。例如,股东利用这一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以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因此,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也作出了适当合理的限制,以保证股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善意地行使其知情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也是合理的。使股东和公司的权利得到考虑。这一制度体现在新《公司法》第33条和第978条中。与原《公司法》相比,增加了股东查阅账簿的权利,并对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方式、程序、障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司法救济,使股东知情权得以实现。这是新公司法的一大进步。2累积投票制。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为每一股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在这一制度下,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的乘积,可以使用以集中的方式。因此,在直接投票制(一股一票)下,改变了控股股东完全操纵董事或监事选举的局面,使代表少数股东意愿的候选人有可能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该制度是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次创新。三。表决权撤销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又称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这一制度体现在新《公司法》第16条中,其中包括两类撤销对象:

1。公司股东(一般称为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虽然不是公司股东的实际安排,但可以控制公司的投资关系。本文仅探讨为上述两类人提供担保的问题,但理论上并不局限于此。新《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有关事项的决议权仅属于股东会或股东会,不包括董事会决议的可能性。由于在担保、利益分配、关联交易等问题上,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有必要要求相关股东在表决具体问题时回避和限制其表决权。这有助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表决权损害公司或少数股东的利益,这在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有明确规定。4小股东权利制度。中小股东权利制度是相对于个人股东的权利而言的,是指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但是,享有少数股东权利的少数股东可以是一个或者几个。中小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提案权。前者主要体现在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即持有或者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下,董事会容易受到控股股东的操纵。如果少数股东没有这一权利,则意味着控股股东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当涉及到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如果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中小股东就会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其利益必然受到损害。原《公司法》没有规定这一权利,后者主要体现在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其内容不限于此。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其有机会向管理层和其他股东转达意见和建议,使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谨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促进股东合法权益的实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5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又称股权退出,是指股东基于特定原因收回其股权价值,从而丧失股东资格的制度。股东退市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积极行为,而股份回购是维护公司自身利益的消极行为。股东退股是基于法律原因,而不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因此不同于股权转让。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已经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重大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同时,文章还规定了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司法救济程序。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期待权失灵理论,又称公司契约理论。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股东一旦加入公司,就可以在加入公司时合理预期公司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经营。公司的结构、经营方式、章程等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股东的利益将失去法律保护,导致股东期待权的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给予股东一个公平的价格,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对异议股东(小股东)利益的特殊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2、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3、对有瑕疵股东会决议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一、公司法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要怎样做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方法如下:1、小股东
    2023-03-24
    402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第55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也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无论公司法本身还是司法
    2023-04-21
    383人看过
  •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是什么
    法律机制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中小股东在公司股份中所占比重很小,话语权相对较低,股东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大会、股权转让、诉讼等方面做出规定。在股份制公司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董事的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不能弥补董事的个人责任,我们必须事先控制这些行为。在《公司法》中,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活动侵犯了部分股东(至少是当事人)的权益时,有权请求法院介入。一旦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正当侵害,法院有权责令公司禁止某些行为,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实施控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中小股东权益的救济提供保障。反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制度是一项与股东利益关系重大的具体事项。股东会多数决议成立时,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公司拒绝回购股份的,法院可以依法裁
    2023-05-07
    319人看过
  •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优先认购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购。但是,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时,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如果侵犯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可以通过非诉讼和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诉讼是指股东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公司停止发行新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同意停止发行新股或者同意股东认购新股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受保护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该决议无效。此时,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决议无效;当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诉讼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如果您的情况复杂,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2023-05-07
    389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小股东有哪些权益
    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新法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新法102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新法105条规定:股
    2023-02-18
    265人看过
  • 法律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事前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1、知情权的保障制度。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帐薄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财务报告查阅权、帐薄查阅权、询问权。此三项权利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股东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保障股东对公司业务监督纠正权得以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是全面保护少数股东权利的重要一环”。因而大多数国家公司法中确认了股东知情权。当然,该项权利也存在滥用的可能,例如股东为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而利用该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因此,对于该权利的行使,新订《公司法》也规定了适当的、合理的限制措施,保证股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公平地行使知情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使股东和公司的权利得到了兼顾。该制度体现在新订《公司法》第33条、第978条中,与原公司法相比较,增
    2023-04-29
    49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导读: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面做出了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
    • 法律是如何规定小股东权益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首先,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利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其次,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 最后,对董事会的经营权加以制约。 二、强化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 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导读: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 中小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3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要在股东同意转让的前提下才能行使的,你的逻辑顺序不对。
    • 如何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股东收益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如果转让股东以货币的形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同等条件很好理解,即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即可。但如果转让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约定以其他的财产形式转让股权,同等条件是否一定要同样数量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