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国家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14:53 172 人看过

有补偿。

1、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款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确定。

目的: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适用范围: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补偿对象: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男女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提前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且需共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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