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和债务转移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9:20:54 211 人看过

代为清偿与债务转移有下列区别:代为清偿是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事先约定由第三人代为清偿,而第三人代为清偿了债务;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达成了一致,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债务。

一、债的加入法条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对原债务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

3、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原债务被认定存在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事由,则第三人可以据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除外。对第三人承担债务的范围,应当以第三人承诺时债的内容为限,且包括从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

二、担保人配偶个人账户要冻结吗

担保人配偶账户不会冻结。担保人一般只会冻结担保者本人的。担保人配偶没有参与担保行为,其银行账号不会被冻结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三、法人是否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法人可以担任贷款担保人。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是担保人。所谓担保人,又称担保人,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团体不得担保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现金清偿债务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区别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过程: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等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差额)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按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2)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3)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性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
    2023-06-19
    232人看过
  • 能否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有效吗
    一、能否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者代为清偿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对于这一点,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不同:第一,如果是清偿人的错误,误以为是自己的债务而为清偿时,不成立代为清偿。第二,连带债务
    2023-03-04
    151人看过
  • 代物清偿以物抵债区别是什么
    一、代物清偿以物抵债区别是什么1、代物清偿以物抵债区别如下:(1)是否现实给付;(2)代物清偿是未履行的代物清偿协议不会导致原债务的消失;(3)以物抵债符合现实的交付与受领时,以物抵债合同就符合了代物清偿的构成条件;(4)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5)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以物抵债的要件是
    2023-08-08
    457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区别
    一、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区别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转移出去,对原物不在拥有或控制的权利,所有权转移是终身的。占有权转移是临时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转移出去,但是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物的所有权人没有发生改变。二、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的取得主要分为原始取得以及继受取得,其具体的内容如下: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不依所有人的权利和意思而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很多,如生产、收取孳息、没收、先占、添附、遗失物的拾得、埋藏物及隐藏物的发现、善意取得、时效取得等。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依所有人的权利和意思基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而取得所有权。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也很多,主要有:一是转让财产,如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由一方将财产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所有。二是接受继承、遗赠。三、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2023-06-15
    471人看过
  • 债务转移和其他什么有关?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还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关系密切,新债务人的声誉和履行能力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转让无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不能随意拒绝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后,从属权利不转移。债务转移必须符合什么条件(一)转让的债务需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为非法的债务当然是不允许转让的。(二)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专属于自身的债务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完成,因而不能进行转让,比如基于债务人的表演义务形成的债务即不能转移。(三)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这是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合同中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并
    2023-07-03
    303人看过
  •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哪些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一、在产生原因上,债务承担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而代为清偿既可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二、从第三人的意思内容上看,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内容,而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只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承担合同,就应当按合同履行清偿义务,原则上不受意思内容的限制。三、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在代为清偿中,第三人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为债权人。四、当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设定的救济途径不同。一、第三人代为清偿需要谁的同意代为清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就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抵押人擅自转让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允许的,是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的,那么
    2023-04-06
    23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一、民法典规定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二、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1.并存的债务承担发生条件是第三人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且债权人同意接受第三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2.其法律特征是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是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3.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形成连带债务关系,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在司法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承诺或计
    2023-06-19
    67人看过
  • 他人代为清偿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代为清偿也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适用,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依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作为合同关系内容的债务属于专属性的,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普遍认可的基于债务性质不得代为清偿的情形有: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本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系所生的债务等。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或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代为清偿违背其他强行性规范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在这点上,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不同:第一,若为清偿人的错误,误信为自己债务而为清偿时,不成立代为清偿。第二,
    2023-03-23
    444人看过
  •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是一个意思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条文没有对债务加入下一明确定义,因此,债务加入只是学说上提出的概念。尽管如此,结合司法实践,债务加入的理论体系其实已较为完整。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比,三者有不少相同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法存在的,且合同义务能够进行转让;都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的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会涉及到这三方,而在一般债务履行中仅仅涉及债权、债务人两方;在表面形式上,都是由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在对案件定性时最易引起争论和混淆的原因所在。但债务加入与这两者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构成要件不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在被转移义务范围内,债务人脱离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原有合同主体被取代,合同变更,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有合同关系仍保持原样,只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变为第三方。而债务加入是第三方
    2023-06-20
    492人看过
  • 继承中的代替和转移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转继承人是不一定是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问题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
    2023-07-06
    340人看过
  • 比较债权转让和代为清偿的不同之处
    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以下不同点:1、债务履行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原合同债务人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由第三人代为债务人清偿;2、债权享有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或者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由第三人向原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履行;3、第三人的主体地位不同,在债权转让中,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债权全部转让的,第三人将完全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将退出合同关系。即使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第三人代为偿还的,第三人只是债务人的履行助理,而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4、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不同,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应当对第三人或者新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能清偿的,由债务人承担不能履行的责任。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
    2023-07-05
    119人看过
  • 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三者的关系
    债务转移,即狭义的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二人的行为。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的行为。债务加入,即广义的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者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行为。对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这三种行为的法律关系构成条件、债的承担主体、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并因有些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而成为审判的难点。三者的相同点:1、三者均由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组成。2、三者均存在着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形,且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3、所涉债务均须合法且具有可转让性。依照合同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转让。三者的不同点:1、构成条件不同。债务转移的条件是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应经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仅是由债
    2023-04-23
    297人看过
  • 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
    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一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已趋于一致,将无差异产生。而对于债权人,新准则同税务处理都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此处新准则和税法规定已趋于一致。一、增资是否可以全额记入资本公积(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母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本次增资是增资扩股:借: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冲减子公司的债务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是子公司原有其他股东转让股权
    2023-03-10
    400人看过
  • 啥条件下债务可代为清偿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债务移转的情况下,原债务人将脱离债务关系,其地位由新债务人替代。一、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者代为清偿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
    2023-06-22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将其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或合同义务转让。 在进行债务转移是应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我们必须区分一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根本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
    • 2022年债务转移与代为清偿的区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债务转移是合同义务的转移。第三人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一致,并经债权人同意为有效。而代为清偿并不是合同义务的转移,无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往往由第三人单方面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由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代为清偿的协议。而代为清偿的协议并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因此,只对第三人与债务人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
    • 债务转移能否认定为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债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从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 到期债务和清偿期有什么区别? ? ?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1、债务已届清偿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 2、清偿期间一旦届至,即发生下列法律效果: (1)债务人应自觉履行,债权人也可请求清偿; (2)自清偿期届至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清偿期是确定期限的,债务人自期间届满时起不履行的,负迟延责任; (4)清偿期届至,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时,债权人自清偿要求提出时负迟延责任; (5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是什么,转移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从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第一,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的协议都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