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应订立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12:42 60 人看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形式方能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与上述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下列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一)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二)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三)请长病假的职工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停薪留职人员

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党群专职人员

根据原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原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七)勤工助学的在校生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八)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九)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十)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

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方法

(一)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别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程序
    1、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分类的。《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它规定了具体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约定合同的开始日期,不约定合同的结束日期。这是一份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应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双方应终止合同。如果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在法定终止条件出现之前不得终止合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完成某项工作后终止劳动关系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我们必
    2023-05-03
    315人看过
  •  合同应当以劳动关系订立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一、合同是怎样订立的合同订立的方式: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3、公证形式,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口头合同需满足条件有哪些口头合同需满足条件有:1、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2023-02-27
    57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二、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
    2023-02-26
    2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公司如何订立合同?
    一、劳动合同签订流程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2)查验新入职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求其提供与前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3)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前可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签订劳动合同(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4、发放劳动
    2023-04-02
    490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应缴纳哪些税费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增值税或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提供劳务的具体行为和方式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签字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合同性质的证明。其中,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合同、合同、文件、确认书等凭证。劳动合同涉及上述内容的,按照《增值税或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修理和更换服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交通、建筑、金融保险、邮电、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无形资产转让、房地产销售等劳务和行为,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认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
    2023-05-07
    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订立劳动合同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劳动合同期限是有分类的,根据《劳动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要明确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双方应该终止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
    2023-04-27
    131人看过
  • 口头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些?
    一.口头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是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劳
    2023-02-23
    206人看过
  •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条款一、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
    2023-06-28
    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是怎样的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1、劳动者首先要弄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的地点。3、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约定清楚,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一、因人事疏忽导致没签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
    2023-04-05
    44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劳动者是指达到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合同订立程序应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置书面协议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合同分为书
    2023-08-18
    170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是什么1:雇员就业后,雇主必须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社会保险金律师回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应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单位的法律义务,不应推诿随着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也有例外。例如,单位招收的职工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国家也不要求其支付社会保障费用。但是,为了防范风险,该单位应与其签订雇佣协议等民事合同。随着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人在退休后仍能胜任许多职位,特别是技术和管理职位。因此,雇主可以考虑重新聘用公司的退休人员,招收其他退休人员或退休人员,从而合理降低劳动成本,>2:劳动合同不应通过邮件签署或由他人签署>律师回答:中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具体方式。理论上,工人可以授权他人代表他签字,或要求单位将其邮寄给工人。然而,这两种方法都存在很大的风险
    2023-05-07
    324人看过
  • 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哪些知情权?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较全面地了解对方基本情况,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条例》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知情权作了规定。《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同时,《条例》还特别强调,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2023-04-22
    349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
    一、订立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二、劳动合同怎样签订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2023-04-29
    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哪些主要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重要,那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
    •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具体来说,订立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三个条件: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三、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负有缔约告知义务。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
    • 劳动者应该怎么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记载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发生时的有力证据。其中的劳动报酬,作为
    • 劳动者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具体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8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便可以以书面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