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恶意欺诈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9:47:59 347 人看过

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民法典》,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但现实生活中因购售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等,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远不止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万望有识之士再接再厉,为争取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地位而努力,以尽可能多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在此需提醒购房者的是,因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情形只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仍不可大意,在购房时仍应按本书前面章节讲述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以免上当受骗后,无法进行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开发商欺诈法律后果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一、开发商欺诈行为如何判断(一)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二)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
    2023-02-09
    136人看过
  • 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
    一、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几倍赔偿?商家恶意价格欺诈可以获得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三倍,不够500的要补足500.二、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
    2023-04-27
    423人看过
  • 恶意欺诈罪判几年
    我国没有恶意欺诈罪的,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诈骗罪处罚,会判处多少年,要依据诈骗情节而定,主要按诈骗财产数额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023-02-28
    222人看过
  • 恶意欺诈多少犯法
    对他人进行恶意诈骗的,无论诈骗多少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01
    396人看过
  • 房产开发商欺诈买房者
    房产开发商涉嫌欺诈的情形:1.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2.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3.利用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4.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5.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6.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7.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房产开发商欺诈可要求双倍赔偿“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
    2023-08-14
    364人看过
  • 开发商构成欺诈该怎么进行判断
    一、开发商构成欺诈该怎么进行判断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2、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3、行为的主观方面。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
    2023-05-31
    71人看过
  • 开发商欺诈可以报警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欺诈可以报警。一、欺诈可以退一赔三么欺诈可以退一赔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一定要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一旦发现价格欺诈的行为,要让其进行赔偿,拒不赔偿者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二、民法上违约合同可以撤销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违约合同存在下列事由的才可以撤销,不存在下列撤销事由的违约合同,非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5.显失公平的合同。三、商品房欺诈怎
    2023-06-23
    233人看过
  • 恶意欺骗购房者购房开发商被判双倍赔偿
    李女士花36万元在南宁市中山路外滩新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几年过去了,房产证却没能办下来。憋气的她一打听才知道,在购房前,她所购买的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李女士为此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双倍赔偿72万元。开发商不服提出上诉。4月30日,这起商品房双倍赔偿官司在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缘由:买房3年仍没办得房产证早在2004年12月28日,李女士与南宁桂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一次性交36万元,买下该公司开发的南宁市中山路外滩新城小区2606号商品房。当时,开发商称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并承诺在8个月内为她办好房屋产权证。买房时,我的小孩还未出生,现在小孩都上幼儿园了,可房产证还是没办下来。李女士说,到2005年8月份,按照合同约定,她应该拿到房屋产权证了,可一直没见开发商通知,找开发商问了几次都没有结果。后来,李女士到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询问,才知道开发商一直没有将购房合同交房
    2023-06-04
    230人看过
  •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欺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信用卡诈骗罪既侵害了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又侵害了银行以及与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2023-03-06
    436人看过
  • 开发商恶意退订违约吗
    根据我国法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便开发商并不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明确表示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比如把购房人认购的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故意设置障碍,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应该向购房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认购书》的签订和履行只是一个缔约过程,双方当事人皆应履行协力促进合同成立的义务。开发商恶意退订属于违背诚信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买房认购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
    2023-03-09
    466人看过
  • 恶意退款属于欺诈嘛
    一、恶意退款属于欺诈嘛不一定,要看退款的金额是多少及实际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网络购物法律问题网络购物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网络购物法律主要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的法规,其中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网购而推出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三、多次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多次诈骗如果说诈骗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会构成诈骗罪的,我国关于诈骗罪的金额达到2000
    2023-06-07
    61人看过
  • 恶意欺诈的合同效力
    一、恶意欺诈的合同效力恶意欺诈的合同效力是可撤销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以欺诈方式设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起诉撤销合同的程序1.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起诉书和起诉书副本;2.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相关的证据;3.立案庭对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4.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缴纳诉讼费;5.法院开庭审理,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
    2023-04-26
    221人看过
  • 开发商卖房欺诈如何预防
    (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处的集体土地上,这一类的房屋属于非法建筑的,不能办理有关证件,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屋只能拥有使用权,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千万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在签订合同前,不要交钱,现在的房产市场仍不很规范,有些开发商不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版本,仍不依照其规定的程序办事,购房人此时应该注意,买房时是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定金或预付款,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中所规定的金额交纳,而且制定合同时也应分清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因为按有关规定,购房者按规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卖房者)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没有此项约定。(三)在购房前,不要轻信广告。有的开发商为了
    2023-03-20
    307人看过
  • 开发商价格欺诈能退房吗
    遭遇开发商价格欺诈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虽
    2023-03-18
    41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房产开发商恶意违约开发商该怎么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23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即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
    • 开发商欺诈房地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4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 怎样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如何判断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一,“欺诈”本身是一个主观的概念,难以形成客观的标准。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
    • 2022年房产开发商恶意违约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6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即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
    • 买房时如何应对开发商恶意挑张价格欺诈或欺诈质量行为的方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房产买卖的主战场—售楼部,常常是房产买卖双方上演“拉锯战”的“阵地”。对卖方而言,售楼部里的置业顾问、销售团队都经过专业培训,从购房者踏入售楼部开始,就有一整套完整的销售说辞。而就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却很容易就在这“循循善诱”中“沦陷”。那么,购房者如何在买房时“保持清醒”,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销售说辞”呢初级篇:价值地挖掘与还原统一完善的“销售说辞”及“营销方法”是房地产销售团队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