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依其职能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卫生技术人员,他们在医疗机构内直接从事卫生保健任务,是完成医疗任务的基本力量;二是工程技术人员,他们的基本任务是对医疗机构的建筑、装备、设施进行规划、选择、维修、监视和研制,以保证医疗机构中各种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工勤人员,即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各项后勤服务的人员,如炊事员、清洁工等;四是行政管理人员。从职责角度分析,第一类卫生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担负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第二类工程技术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通过各种工程技术活动,保证医疗装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类工勤人员,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其职责在于为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就医环境。第四类行政管理人员,因职务的不同,而肩负不同的职责。如:实行院长负责制后,院长是医疗机构的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其职责有:(1)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总务工作享有最高决策权、指挥权,并应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承担责任。(2)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拥有统一管理权。在坚持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有权统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决定业务的内容和方式,推行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3)对本单位的人、财、物和仪器设备享有统一调配权,可以决定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和解聘,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他们的工资升降和奖惩,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决定本单位财务收入的支配使用。(4)必须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提案和质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或解释意见。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搞好对本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管理。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好本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其职责有:(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的进行纠正和惩罚,或报告院长处理。(2)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各科室的业务开展情况,必要时亲自参加会诊、抢救工作。(3)负责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4)负责组织医药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工作和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5)负责落实、检查本单位所担负的社会预防保健任务,组织和检查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行政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管理本单位的行政、财务、总务工作。其职责为:(1)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的各项行政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本单位医疗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3)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5)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6)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等等。综上,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从职责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四类:第一,仅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如:卫生技术人员。第二,仅从事管理或其他技术、劳务,而不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其职责在于为直接从事诊疗护理活动的人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及环境条件,如:医院的行政副院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统计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炊事员、清洁工等。第三,不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但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如:救护车司机等。第四,既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直接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义务,又负有诸如管理等职责,如:医院的业务副院长,既可以参加会诊、抢救等工作,又有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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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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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或者工作人员的责任包括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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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误诊被责任认定怎么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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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疗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法律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无正当理由拒收参加人住院治疗的;(二)为参加人提供与所患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服务的;(三)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或者诊疗项目报销目录内的费用转嫁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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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 (三)对社会发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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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侵权对医务人员的损害算责任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7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伤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