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二、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三、办理指南
领取户口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四、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再次提醒,成都各区县间户口迁移、外来人口入户。购房落户、人才落户等成都户口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在手机微信上申请办理。
五、办理地点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
四川成都外地户口想在买房有什么方法处理2024
323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住房迁户办理方法
391人看过
-
2024四川成都住房登记处理方法是什么
393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集体户处理方法是什么2024
396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单位集体户小孩上户口有什么方法处理2024
50人看过
-
成都市住房转户口应该如何处理2024
482人看过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户口办理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以下就是成都成华区户口办理的相关回答。申报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成都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
-
四川成都市社保交费基数规定2024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1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
-
四川省的成都户口能买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花钱买成都户口是一种违反犯罪行为,也十分容易上当受骗。户籍本身背后有利益,这种利益有稀缺性,不可能每个人都得到,再加上在户籍的分配过程中又存在‘黑箱操作’,所以有些想要得到的人选择通过不正当方式来买卖进京指标。要想解决这一现象,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同时完善户籍政策。
-
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政策都有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1关于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