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0:40:18 328 人看过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2、发包方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4、直接指定分包人或指定专业分包。

施工合同发包人违约情形有哪些

施工合同发包人违约情形有:

第一,发包人严重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属发包人严重违约:

(1)未能遵守第施工合同当中【计量与支付】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根据施工合同中【工程材料与设备】,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二,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发包人发生施工合同当中【发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情形,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照第17.2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处理。

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它违约情形,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以决定:

(1)降低施工速度或暂停施工,或者

(2)根据施工合同当中【索赔】的规定,发出索赔通知书。

(3)根据施工合同当中【争议的解决】,将该事项作为争议进行解决。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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