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21:28 82 人看过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秩序,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

第三条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统一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者在出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采取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国有土地的,其使用权不得转让、租赁。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应签订合同,原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必须履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者转让、租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租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须经管委办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售、租赁等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权优先购买、承租。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调整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经管委办批准,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租赁:

(一)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租赁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租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使用权
    办理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上报。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项目可行性批复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审核意见书、规划定点图(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5、原划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7、土地估价报告;8、勘测定界图;9、其他特殊需要的材料。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1、确定不同容积率条件下的土地年租金标准。土地年租金最低保护价标准×容积率修正系数。2、确定不同楼层的土地年租金。相应容积率下的土地年租金标准×不同楼层的土地年租金所占比例。
    2023-04-22
    315人看过
  • 铁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暂行办法
    经2005年1月20日铁岭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七月八日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行为,促进国有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租赁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行为。第三条银州区、清河区和铁岭经济开发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租赁,由市国土资源局管辖。其他县(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2023-04-22
    17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二、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使用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04-15
    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二、转让方式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
    2023-04-17
    383人看过
  • 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第三章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国有土地,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促进厦门经济特区的繁荣,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厦门市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以下简称出让)是指厦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指定用途、年限及附有其他条件的土地提供给法人或自然人使用或经营,土地使用人向市政府交付土地出让金(即地价款)。(二)土地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转让)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下简称抵押)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以下简称受让人)是指因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含继承、赠与、买卖交换)而
    2023-04-22
    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法律特征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2023-04-19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30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8生效日期: 2002-09-28发布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的改革,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已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
    • 大连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秩序,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第三条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统一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者在出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采取出售、交换、赠与的方
    • 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那么,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笔者认为办理程序如下:首先对国有租赁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办理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前,抵押人要委托有评估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申请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应当填写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转让登记表;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祖屋分户的,应当提交分户协议或者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土地证明、房产证等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二、地籍变更调查。变更必须与原宗地登记档案一起进行。如果宗地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现场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