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34:26 383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为进一步正确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步骤:

(一)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人员在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当场交当事人签收。根据案情,执法人员可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执法人员应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执法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缴纳的。

(五)简易程序完成后,执法文书应在七日内交本科室备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在《送达回执》备注栏内签署意见)。

三、执法文书备案归档:

备案归档文书有:《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存根、《送达回执》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五份简易程序案卷组成一本卷宗,顺号排列,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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