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行为人在非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致人死亡如何定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2款已有明确规定,即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因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由此可以推断,在非道路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由于我国刑法分则未规定在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何罪,所以,可将这种犯罪归类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主要有三点:
首先,解释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表面上看似无不妥,但此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社会危害性,其首先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在这种公共安全下才对特定人的生命产生侵害;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其首先危害的就是特定人的生命。
其次,从刑法立法精神来看,在非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均应构成同类犯罪,而解释却规定分别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在一般情形下,由相同的主观因素,实施相同的侵害行为,侵害同一社会秩序,只不过造成了多种后果,所以应定一罪为宜,而不宜在不同的客体分别定罪。
第三,从处罚结果来看,司法实践中对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其量刑幅度比交通肇事罪重。这对在非道路上交通肇事的肇事者来说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是不公平的。以过失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它的量刑幅度则和交通肇事罪基本一致,即“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最低刑种也是拘役。
-
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何罪
129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
211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分析
480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什么罪
492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如何认定
403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肇事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14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道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5行为人在非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造成死亡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即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
-
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多少构成犯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强制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凡乡村自建道路(机耕道)、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住宅建筑道路、政府机关单位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单位专用道路、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不能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也不能以交通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
-
倒车致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倒车致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倒车致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根据高法2000年11月15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第一百三
-
山路驾车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1、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情况下,造成的他人死亡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