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1:51 282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审判责任的认定是《意见》的核心内容。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介绍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

1、探索改革审判组织模式。为减少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弊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意见》在总结一些法院探索审判团队办案模式的经验基础上,规定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受理案件的类别,通过随机产生的方式,组建由法官或者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和依法由合议庭审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

2、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是审判权力运行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从表面上看,虽然只是文书签署机制的一个改变,但对于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能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意见》规定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审判组织的法官依次签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

3、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必须在一线办案。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有利于将优质审判人力资源充实到审判一线,也有利于淡化院庭长与法官之间的层级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因此,《意见》明确,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应当办理案件,并就办案数量提出原则要求。

4、建立专业法官会议。针对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后出现的类案裁判标准和尺度不统一,法官职业化程度尚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意见》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为一种非常设的咨询性质的工作机制,为合议庭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合议庭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可以将法律适用问题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应当入卷备查。

5、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作为人民法院最高审判组织,长期以来对于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意见》专门就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是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明确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等。

6、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是对其进行追责的必要条件。《意见》明确了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院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重点内容为:一是细化了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强调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原则;二是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明确院庭长的宏观审判管理监督职责以及对特定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督权,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并要求全程留痕。院庭长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者不当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导致裁判错误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三是明确法官助理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性工作等。

7、明确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审判责任的认定是《意见》的核心内容。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责任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任性。划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审判责任范围,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程序,是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关键。《意见》规定的审判责任主要是指违法审判责任。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几种情形,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等等。同时对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不同主体之间承担的审判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8、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意见》始终坚持责任与保障并重、权力与制约并行的精神,就加强法官履职保障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审判行为外,法官依法履职的行为不得暂停或者终止。二是对遭受不实举报、错误追责的补偿救济机制。三是强调对侵犯法官人格尊严、藐视法庭权威、侵害法官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及时依法惩治。

二、法官下列7种违法情形将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后追究违法责任吗
    如果是人民法院已经判决时强拆行为的,就必定要追究违法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强拆不仅造成了“被征收人”财物的毁损,也给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严重抹黑,有些在地区甚至全国都造成了恶劣影响。由此可见非法执行强拆者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公务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按其触犯的刑律追究刑事责任一、遇到违法强拆怎么办1、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面对蛮不讲理的拆迁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愤
    2023-06-24
    491人看过
  • 法官违法审判的追究与界定
    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追究有关审判人员责任而没有追究的,报告院长决定,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迭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处理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处理、申诉,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应当从二审、审判监督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人民法院各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工作,及时将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通知监察部门,并提供有关材料。对涉及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违法审判线索,责令下级人民法院追究责任,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违法审判责任案件的立案、调查、依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包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2023-07-03
    444人看过
  • 最高法明确追逐竞驶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以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公正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这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六个,包括刑事案例一个,民事案例五个。刑事案例涉及危险驾驶罪中的追逐竞驶问题。在指导案例32号中,2012年2月3日晚,被告人张某驾驶无牌改装本田大功率二轮摩托车,被告人金某驾驶套牌改装雅马哈大功率二轮摩托车,二人相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道路享受大功率摩托车的刺激感。行驶途中,二人在密集车流中反复并线、曲折穿插、多次闯红灯、大幅度超速行驶。张某最高行驶速度每小时115公里,金某最高行驶速度每小时108公里。法院认为,刑法规定的追逐竞驶,一般指行为人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在道路上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本案中,从主观驾驶心态上、客观行为上以及行驶路线看,可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中的追逐竞
    2023-04-25
    149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能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咨询:居间合同上注明定金四天内补交,但买家反悔,未付定金,问: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律师解答:居间关系是指居间人(中介人)处成买卖双方合作达成而收取一定费用这么一种关系,买卖双方只要未达成合作,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没有成交居间人就没有权利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无法追究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
    2023-06-14
    327人看过
  • 应当从轻追究责任的情形
    我国是一个法律大国,遵规守法是我国的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法律之于国家与国家之法律是同等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法律离不开国家,因为法律是国家成立的基本,国家也离不开法律,因为法律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安全的最重要的工具,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在变得更好的途中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枢纽。人犯了法就要得到惩罚,执法者他们根本就是法大于情,但是不是所有的一切罪过都不能从轻而处理,那么当发生了什么违法情况的时候其法律责任应该从轻追究呢?人们发生以下情况的时候应当从轻减轻惩罚。第一,受他人胁迫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并且在案发之后积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的,违法情况是属于轻度的,并且没有对他人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则可以考虑从轻处罚。第二,违法者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因为十四周岁的孩子其生理心理发育还不够完全,他们不能够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属于违法的,是对他人能够造成伤害的,所以当时如果是十四岁的孩子发
    2023-06-17
    340人看过
  • 江门交通违章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二)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三)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四)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五)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六)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七)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九)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2023-05-09
    255人看过
  • 明确23种违法情形适用行政拘留
    2月4日,媒体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近日,我区环保、公安、经信委、农牧、质监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针对《环境保护法》第63条适用拘留的四项条款,详细列明了23种具体的违法情形,同时明确了部门责任,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办案监督,严防以罚代拘。据了解,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今年起开始施行,为全面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针对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适用拘留的条款,详细列明了23种具体的违法情形,如首次具体规定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表现形式等。针对《环境保护法》提出的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违法行为主要
    2023-04-24
    64人看过
  • 怎样追究违法征地的责任
    可向当地土管部门举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2023-04-15
    55人看过
  • 审判人员承担违法审判责任时如何确认违法责任人
    独任审判员违法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承担责任。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评议结论错误的,由导致错误结论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院长、庭长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的错误不按照法定程序纠正,导致违法裁判的,院长、庭长、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有关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违法审判责任的确认和追究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决定是否错误,应当由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确认。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
    2023-07-28
    135人看过
  • 最高法规范六种情形效力不予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明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院判决的效力。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推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今天在此间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权威解读。确认决定具法院强制执行力孙军工指出,司法解释明确了法院确认决定的法律效果。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孙军工介绍说,就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案外人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权利的救济方式,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同时到
    2023-06-11
    329人看过
  • 最高法出台解释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那么,对于工人来说,明确工伤保险该由谁交、一旦受了工伤该找谁赔等问题尤为重要。在20日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据统计,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例如,工伤认定
    2023-06-09
    139人看过
  • 法定撤销的七种情形
    一、法定撤销的七种情形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其他情形。二、法定撤销权的概念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甚至在赠与合同已经一部或者全部履行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的撤销。与此相对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任意撤销权不同,法定撤销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成就时赠与人才能享有及行使,它不仅适用于普通的赠与合同,也适用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受赠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任意撤销权不需要任何条件而
    2023-06-06
    166人看过
  • 违法分包转包追究谁的责任
    1.工程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追究承包单位的法律责任;2.可以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劳务设备采购分包属于违法分包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后,劳务公司再将劳务工程分包给个人的,是属于违法分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
    2023-06-22
    293人看过
  • 这6种情形,嫌疑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一、哪些情形下嫌疑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呢?一般认为不构成轻伤的行为即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至于是否构成轻伤,就需要鉴定机构去鉴定。(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不同的犯罪、犯罪的轻重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说的法定最高刑不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的刑,例如,一个犯罪嫌
    2023-03-24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如何追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追究有关审判人员责任而没有追究的,报告院长决定,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迭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处理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处理、申诉,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应当从二审、审判监督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人民法院各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工作,及时
    • 最高法明确4种上下班工伤情形其中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
    • 最高法规定违约责任上限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
      法律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规定上限的标准,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下调低违约金的情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
    • 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是怎样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法院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严肃执法,裁判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制定本制度。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是如何的,哪种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6
      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在以一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行政: 1、不履行法定职责; 2、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或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或事实认定不清,或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不符合法定程序;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