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5:11:35 56 人看过

1、在我国,法律对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的组织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2、性质不同

3、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也不同

一、公司设立瑕疵怎么办?

1、确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制度

由于公司设立无效与司法撤销的具体模式与法律后果均基本相同,因此我国不妨仿效日本、韩国公司法将二者分别加以规定,确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制度即可。

2、明确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事由

关于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事由,各国和地区公司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情形主要是:

其一,公司章程欠缺或违法。如《德国股份法》第275条第1款规定:章程不包含关于股本数额或关于经营对象的规定,或章程关于经营对象的规定为无效的,任何一名股东以及任何一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均可以提起宣告公司无效的诉讼。不得因其他理由提起此种诉讼。

其二,股东无行为能力。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60条规定:公司无效或修改公司章程行为的无效,只有根据本法的明文规定或规定合同无效的条款,始可宣布。第36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因股东的无行为能力,公司无效。

其三,法院依职权确定的原因。如日本法的规定,公司设立无效是由法院根据股东申请依职权来判定的。法院依职权实际是法官按照基本的法律原则来确定,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均可认定为设立无效。我国可将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规定为如下几种:公司章程未包含股本数额或经营对象的规定;章程关于经营对象的规定无效;公司的设立或其他登记事项有伪造、变造文书;股东虚假出资等。

3、规定公司设立瑕疵补正及无效阻止与迟延制度

为贯彻商法的企业维持原则并维护交易安全,我国应尽可能维持瑕疵设立公司的法律人格,并明确规定设立无效的阻止与迟延制度;首先,应规定除非公司经营对象严重违法或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当事人在提起设立无效诉讼之前,应给予公司以通过合法程序对设立瑕疵予以补正的一定期限。只有在该期限届满之后仍未能补正瑕疵,才能行使诉权。其次,规定当事人行使公司设立无效诉讼请求权的期间,借鉴国外立法例的规定.该期间可为2年,并应为除斥期间。再次,为了防止请求权人滥用诉权,可规定原告败诉时,如果其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规定公司设立无效诉讼的原告

在国外,关于公司设立无效之诉原告的资格规定不—,如日本和韩国规定只有股东社员才能作为原告提起公司设立无效诉讼,《德国股份法》规定股东、董事、监事均可作为原告起诉。我国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的原告不宜限制过多,可为股东、董事、监事、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5、明确规定公司设立无效判决与行政撤销登记不具有溯及力,并且股东和公司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有何特点?

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划分为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根据不同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特点,《指引》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简称《契约型基金合同指引》)、2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和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分别适用于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一般而言,契约型基金具有标准化、设立简便、份额转让便利等优势,对于决策效率要求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会优先选择这一组织形式;合伙型基金可以享受地区化的税收减免和“先分后税”的税收政策,并且工商确权清晰,较适合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具有投资者参与基金治理和投资决策程度高,法律保障充分等优势,实践中一些国有性质的基金倾向于采用此种组织形式。

当然,从目前整体来看,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取得了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当基金具有一定规模时(一般在1亿元以上时),基于契约型基金明显的避税优势和资金托管闭环运作的特点,大部分基金都会选择契约型基金这一组织形式。

三、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发起人是指筹办公司的设立事务、认购公司的股份、进行公司设立行为的人。发起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发起人在进行公司设立行为过程中,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第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第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义务;第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发起人虚假出资,如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五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合作协议(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法律区分
    在公司成立之前,成立公司的股东之间通常会有口头或者书面的协议,对成立公司的事务作出约定。从法律的较多来说,书面协议要远胜于口头的协议,关键之处在于日后出现纠纷时的举证难度问题。那么书面的合作协议(合伙协议)与日后的公司章程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呢?根据笔者做过的案子,有的公司股东之间没有书面的合作协议,有的公司股东之间则有几份合作协议,有的还在向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之外另有公司章程。根据法律的规定及笔者的法律实践及司法实践:1、在有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并存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效力一般优于合作协议的效力。2、在合作协议没有作出约定而公司章程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则必然以公司章程为准。3、在合作协议有约定,而公司章程唯有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合作协议的约定未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合作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4、在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则以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5、合作协议在公司
    2023-06-09
    468人看过
  • 公司章程的效力高于公司成立协议
    公司章程的效力高于公司成立协议。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行为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职工均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当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如果两者发生了冲突,在实际适用时,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仅仅限于公司成立。公司一旦成立,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有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
    2023-06-05
    163人看过
  • 分公司有章程吗,如何设立公司章程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一、设立分公司程序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3、填写分
    2023-02-27
    83人看过
  • 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该以哪个为准
    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如果两者发生了冲突,在实际适用时,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仅仅限于公司成立。公司一旦成立,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有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一、上市公司股东当面设立的法律顾问怎么接法律顾问能做:1、规范设立公司的行为,使设立公司的行为时刻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进行,防止违法的情形出现。2、参与签约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合同或者协议,避免合同陷阱,化解合同风险。3、给予公司章程制定意见,使得公司章程制定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避免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4、对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5、设立公司过程中,遭遇纠纷
    2023-02-04
    174人看过
  • 公司章程和投资人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章程和投资人协议的区别如下:1、在法律上,合伙协议是指投资者之间发起设立的组织;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股东、高管等所有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这一最高规则;2、投资协议不是必要的法律文件,可以约定,不影响约定;公司章程是法律强制性的,不一定要签股东协议,但一定要有公司章程;3、关于约束力,投资协议属于协议,即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合同有相对原则;公司章程约束力广,是法律必备文件,可以约束公司的行为。一、拟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一)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
    2023-06-23
    163人看过
  • 公司章程和公司协议的比较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在于:1、设立协议的效力与公司章程不同。设立协议是调整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设立协议产生在公司成立前和公司成立阶段,经发起人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以公司成立为前提,公司成立后生效,对股东有约束力;2、设立协议不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任何公司登记都必须提交公司章程;3、协议的设立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意思形成的非法律文件。其内容更多地反映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属于合同,需要遵守合同的一般规则;公司章程是法律文件,必须按照公司法制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4、设立协议不同于公司章程约束的对象。设立协议由所有发起人订立,调整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调整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公司与公司治理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对原发起人股东的约束,以及根据公司章程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
    2023-07-05
    339人看过
  • 公司的设立与公司设立的失败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一)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设立主要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所实施的行为。公司设立的条件、原则、方式及程序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又称公司设立的要件,各国公司法大都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即设立公司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人、物和行为三要件。其一,所谓人的要件是指法律对发起人的人数和资格的规定。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对发起人的最低人数作出明确规定,只有极少数国家的法律都对发起人人数不作规定。关于发起人的资格,从各国和地区的公司法对此规定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发起人资格不作限制性规定,任何法人和自然人都可成为发起人;一类是对发起人资格作出限制性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1.对发起人能力和身份的限制规定。2.对发起人国籍的限制规定。3.对发起人住所的限制规定。其二,所谓物的要件,是指法律对设立公司资本数额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保障
    2023-08-17
    202人看过
  • 公司章程和股东合作协议的区别详解
    第一,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第二,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两个文件约束的对象不一样,似乎公司章程更为宽泛一些,即便是没有参与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是需要受到它的约束的。第三,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对于股东之间的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即便是存在股权代持的问题,实际投资人之间签署了股东合伙协议,但是在公司章程里面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以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可以由他人作为名义股东,成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的代持人。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2023-07-05
    346人看过
  •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方式区别
    募集设立公司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法人过程的资格我们称之为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包含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这两种设立方式有何区别哪?本文为您介绍。公司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法人过程的资格我们称之为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包含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这两种设立方式有何区别哪?本文为您介绍。何为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首先,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公司设立阶段,公司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人承担;公司成立后则取得法人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023-06-09
    450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发起人股权协议的性质有什么区别
    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记载的股权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当以公司章程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区别第一,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第二,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两个文件约束的对象不一样,似乎公司章程更为宽泛一些,即便是没有参与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是需要受到它的约束的。第三,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对于股东之间的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即便是存在股权代持的问题,实际投资人之
    2023-03-17
    154人看过
  • 公司设立协议及公司章程中适当限制代持股人的权利
    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文件,如果有代持股,应当在设立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在公司章程中对于代持股的权利行使给予特殊约定。一、隐名股东怎么变为显明股东当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实际出资人享受股权收益时,该合同即为代持股合同。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明确约定而得到保护。但如果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办理股东变更、记载于股东名册等,实际出资人将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为保障公司的人合性特点,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等是认定股东资格重要的形式证据。隐名投资虽未被法律完全禁止,但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法律对实际投资人显名化要求严格,建
    2023-04-12
    198人看过
  • 公司章程跟合伙人协议之间怎么区别?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2、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4、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公司章程主要的内容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等。合伙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股东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主营范围、公司经营期限、股东如何分红等事情。股权协议与公司章程赵、钱、孙三位年轻人成功设立一家公司,他们准备一开始就在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政策,给
    2023-07-23
    186人看过
  • 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两者有什么区别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2、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4、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公司章程主要的内容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等。合伙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股东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的主营范围、公司经营期限、股东如何分红等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
    2023-06-11
    41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法人的设立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法人的设立的区别是: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法人的设立是创设法人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社会组织获得法律上人格的整个过程。一、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关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两者的区别于联系是:(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
    2023-06-1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公司设立的协议与章程有哪些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1、法定性不一样。 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但在公司章程里备案的
    • 公司设立协议与章程相冲突解决方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 (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
    • 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3
      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在于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效力。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只要是公司存续期间,有人成为上诉人员,则章程对其发生效力。
    • 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的区别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是: 1、股东会决议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 2、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之间的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其作用范围包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所有人员。
    • 分公司章程能设立总公司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可以的。分公司可以沿用总公司的章程,以总公司章程为依据,针对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环境制定相应的日常运营及管理细则。 2、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