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运输企业中的安全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2:01:30 246 人看过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企业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8、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报告,并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10、负责组织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司年度和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关于加强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

部属港航单位,双重领导港务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

近几年来,滚装船运输的发展开辟了快捷的海上通道,为跨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滚装船运输也存在着一些危及安全的问题:一是船龄老,设备陈旧,防火结构不合理;汽车舱内车辆停放密集,固定装置不牢靠。二是有的承运车辆车况不好,油箱渗漏,制动不灵。有的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夹带燃油,火险隐患严重。三是港口对车辆及货物安全检查不落实,夹带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上船的情况时有发生。港区通往滚装船码头的道路交通标志不明显,造成一些车辆在港区盲目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有的港口上下船人、车混行,交叉作业,极不安全。针对以上情况,为了确保滚装船运输安全,特作以下通知:

一、港口客运和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对上船车辆的车况、装载货物及夹带燃油等情况应认真进行检查,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船之前。要设立固定的停车场地,方便上船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港区通往滚装船码头的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上下船期间要加强交通管理,禁止人、车交叉作业。车辆在港区或汽车舱内行驶中发生的碰撞事故,由所在港公安部门按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二、有关船公司要高度重视滚装船运输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船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对船舶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严禁违章超载。船舶要明确专人负责上船车辆的重点抽查和汽车舱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苗头和隐患。船舶对载运的车辆要按次序摆放,并按规定进行绑扎,防止因风浪船舶摇摆产生移动和碰撞。要做好船舶机电设备、消防设施、汽车舱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配齐配足灭火器具,加强船员消防应急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做好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严格明火和吸烟管理,确保航行途中不发生问题。

三、港务(航)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要把滚装船消防设备的监督、检验作为重点,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危及运营安全的问题,要坚决督促整改。

鉴于滚装船运输的安全管理涉及社会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到广大旅客、船员生命和车辆、船舶安全,为此,将制定的《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通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乘船旅客、车辆驾驶员人人知晓,自觉遵守。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通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通告

为了加强滚装船运输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旅客、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现将有关安全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需滚装船运输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在办理车辆运输手续时,应如实向客运部门申报车载货物品种及车辆设备状况,主动接受客运和公安消防、交警人员的检查。

二、上船车辆除油箱自备燃油外,严禁夹带燃油。

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毒害物品的车辆上船。

四、必须保持车辆设备状况良好,油箱不渗漏,制动有效、可靠。车辆进入港区,必须遵守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准违章驾驶或随意停放。上下船时,驾驶人员要谨慎操作,听从指挥,顺序行驶,严禁抢行、超车。

五、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船。任何人员不得在禁烟处所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汽车舱。

六、车辆在上下船行驶中发生碰撞事故,由港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七、客运和公安消防、交通管理、港务(航)监督部门以及船舶的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进行安全宣传和检查管理。

八、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者,由港航公安机关或客运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客运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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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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