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增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重新上市条件等同IPO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0:45 455 人看过

为落实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制度安排,上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19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规则》。根据新修订的《上市规则》,上交所修订形成了退市制度的相关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包括《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近日正式发布《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同时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和《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两项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充分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基于其意思自治作出的退市决定,为建立更顺畅的能上能下的退市机制提供了基础和空间;二是新增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将投资者和市场反应最强烈的欺诈发行和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违规事件,纳入强制退市情形,并明确了相应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要求。

上交所新《上市规则》要求,审议主动退市事项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3以上通过。主动退市公司应当为对退市决议持异议的股东保护作出专项安排。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承诺安排,主动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公司已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恢复上市。

上交所新《上市规则》对重新上市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按照主要指标等同IPO条件的原则作出规定。同时,实行新老公司划断,对新《上市规则》生效前的已退市公司设置3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仍适用原《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深交所通过座谈会、反馈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对于期间各类媒体对退市制度改革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重点关注,共收到电子邮件36份、信函2份,关注到有一定影响的媒体报道220余篇。深交所于7月21日召开上市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13家单位代表参加座谈。

经认真研究,深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一是完善主动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在原规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基础上,增加了须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规定。二是明确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公司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的条件。对有关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规定予以细化,对限制相关主体股份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三是强化上市公司被立案稽查期间的风险提示。在原规定涉嫌重大违法被立案稽查的公司应当每月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的基础上,增加了董事会或深交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增加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次数的规定。四是增设了重新上市申请复核相关程序。为保证程序公正,增设了申请人对重新上市有关决定的复核程序,充分保护申请人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上市规则》发布后,上交所将根据《退市意见》和新《上市规则》的规定,尽快修订上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等退市相关配套规则,保障各项具体制度安排及时落实。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按照《退市意见》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尽快修订出台退市整理期、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配套规则,切实加大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监会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条件
    一、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条件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这两大类,其中被动退市,即强制退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财务上: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在规范类上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3、在面值上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二、股票退市必须满足三
    2023-04-24
    260人看过
  • ipo和重组上市有什么区别
    IPO与重组上市具有下列区别:1、二者的概念不同。IPO上市是公司公开募集资本挂牌上市,成为投资者可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指将企业资产、业务等要素重新组合,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2、门槛不同;3、优势不同。IPO股权稀释比例较低、上市操作过程明确。重组上市审核周期较短。一、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一、内部重组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资产配置发生变化,资产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行为。二、外部重组,是使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配置优良资产。外部重组的方式如下:1.收购兼并。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2.股权转让,包括非流通股的划拨、有偿转让和拍卖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级市场购并。3.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将企业资产或所拥有股权
    2023-03-21
    245人看过
  • 深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本文为您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说明:公司申请股票重新上市,应当按照以下申请文件目录向本所报送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其中,初次报送应当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在提交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前,应当按本所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本申请文件目录是对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情况,本所可以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公司如故不能提供某些材料的,应当向本所作出书面说明。一、重新上市报告书及提示性公告1-1重新上市报告书1-2重新上市提示性公告二、公司关于本次上市的申请及授权文件2-1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书2-2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2-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三、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文件3-1保荐机构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3-1-1尽职调查工作报告3-1-2重新上市保荐书3-2会计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3-2-1最近三年审计报告3-2-2
    2023-06-05
    403人看过
  • IPO与重组上市有什么区别
    一、IPO与重组上市有什么区别1、IPO与重组上市区别:(1)概念不同。IPO上市是公司公开募集资本挂牌上市,成为投资者可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员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2)门槛不同。重组方只有具备相当的盈利能力,才能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3)优势不同。IPO股权稀释比例较低、上市操作过程明确。重组上市审核周期相对较短。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二、上市公司重组什么意思
    2023-04-21
    229人看过
  • 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章重新上市申请书与重新上市公告1-1重新上市申请书(申报稿)1-2重新上市公告(重新上市前提供)第二章重新上市的申请、授权及说明文件2-1关于重新上市的申请2-2公司董事会有关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2-3公司股东大会有关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2-4公司关于退市期间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2-5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说明第三章保荐人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3-1重新上市尽职调查工作底稿3-2重新上市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第四章会计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4-1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3年审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如适用)4-2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4-3最近一年内控审计报告4-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五章律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5-1法律意见书5-2律师工作报告第六章公司基本资料文件6-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
    2023-06-05
    90人看过
  • 万州新增8件重庆市著名商标
    近日,经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万州区新增8件重庆市著名商标。至此,全区著名商标总量已达31件,商标品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增的8件重庆市著名商标是: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图形商标、重庆申高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的“荣高”商标、重庆市树上鲜食品有限公司的“树上鲜”商标、重庆市万州区金御门业有限公司的“金御”商标、重庆市万州区荣华商贸有限公司的“荣华”商标;重庆市树德服饰有限公司的“一路上”商标、重庆市万州区农建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农建”商标、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等。同时,“鱼泉”等7件著名商标通过复审认定。据了解,近两年全区共新发展著名商标15件,总量达到31件,较2009年增长88.24%,特别是今年一次性新增8件,创下万州著名商标单次认定量和年新增量的历史新高。同时,门类不断拓展,结构不断优化,分布更趋合理。
    2023-06-05
    355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监会
    词条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更多>

    #证监会
    相关咨询
    • ipo与重组上市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1
      除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外,企业还可通过重组方式实现上市,市场上又称借壳上市。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公司不能作为重组上市的目标,金融风险投资企业目前不允许重组上市。根据现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上市的发行条件和审核要求相当于IPO。IPO重组上市的优势在于股权稀释率低,上市操作流程明确。与IPO相比,重组上市的优势在于审核周期相对较短。此外,重组上市对重组方的门槛更高,只有具备相当
    • 定增新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何影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似情况在兜底条款中就可以参照执行了。实际上,类似借壳案例在过去一两个月时间内,已经观察到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了,例如三变科技等,《创业板公司类借壳被否监管禁止任何翻墙行为(最新上会被否案例)定增并购圈》。 3、关于新老大小股东股份锁定期,进一步细化老股转让行为,并加以限售。正式稿进一步确认了原实控人等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行为并需要加以
    • 上市公司的证监会资产重组新规怎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6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 重大资产重组ipo的法律条件是怎样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三个项目超过重组方相应项目的20%的,运行一个会计年度,超过50%的,运行24个月;过100%的,运行36个月以后才能上报。 如果一年内有多个被重组方,那是要合并计算的。
    • 定增新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定增新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业内认为的史上最严借壳新规经过近三个月的征求意见和修订,正式稿终于发布了。总体来看,基本对征求意见稿里面的核心内容没有做任何修订,相反,对于一些征求意见稿没有细化的部分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认定,以便于业界执行相关规定。 1、明确了累计首次原则,但在正式稿中强调了不适用于创业板公司和金融创投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