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终审制度实施于民事特别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15:10:24 334 人看过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一审终审的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特别程序的适用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一审终审的程序。特别程序是指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以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

哪 些 案 件 适 用 民 事 特 别 程 序 ?

民事特别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案件具有特殊性质或者涉及到重要利益,需要采用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来审理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案件适用民事特别程序:

1. 一审终审制案件:这些案件只要经过一次审判,即终结诉讼。例如,简单的民间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2. 选民资格案件:这些案件与选民资格有关,例如选民资格纠纷案件。

3. 督促程序:这些案件涉及到督促程序,例如督促程序中的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等。

4. 公示催告程序:这些案件涉及到公示催告程序,例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中的公示催告程序。

5. 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例如,选民资格纠纷案件中的选民资格恢复案件、补选案件等。

6. 督促程序中的公示催告程序:例如,督促程序中的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公示催告案件。

7. 司法救助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到司法救助,例如民事案件中的司法救助申请案件。

8. 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到仲裁裁决的执行,例如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

总之,民事特别程序是为了保护重要利益,解决特殊案件而设立的。对于适用民事特别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将采用特殊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为了保护重要利益,解决特殊案件而设立的。对于适用民事特别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将采用特殊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第一审程序相关文章
  • 特别程序都是一审终审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是最终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和裁定什么时候生效(一)判决、裁定作出之日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2、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包括: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
    2023-03-16
    3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
    2023-04-12
    4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
    1、人民法院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点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具有下列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依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
    2023-04-04
    2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
    一、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一审终审1、人民法院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点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比,具有下列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
    2023-04-26
    65人看过
  • 特别程序一审终审可以补救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一审终审是可以进行救济的,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终审结果不服的,可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
    2023-06-13
    194人看过
  • 所有一审特别程序都是终审的吗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度。本院一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本章规定适用于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人民法院实现担保权益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判决和裁定何时生效(一)判决和裁定作出之日的法律效力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无论是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2。依法不得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依法不得上诉的判决包括:按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依法不
    2023-05-03
    45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异议成... 更多>

    • 特别程序也是两审终审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第一百六十一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
    • 实行一审终审制的有哪些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9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现行中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几审终审制度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 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 特别程序的审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3
      民事特别程序可以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