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04:16 104 人看过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一、判刑1年实际坐牢10个月

坐牢一年算12个月。但实际情况肯定不一样,有以下因素会提前释放。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能抵刑期吗?

不可以的。因为取保候审和判决没有直接的关系,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不属于一种刑罚,所以也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如果是拘留则可以。可以折抵刑期的相关规定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并没有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的规定,所以取保候审不可以折抵刑期。

三、看守所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吗?

可以。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缓刑从取保开始算刑期吗
    不算。1、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2、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而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因此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缓刑期内又犯罪能适用缓刑吗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
    2023-08-13
    87人看过
  • 判刑之后刑期从何时开始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本人以后,如果被告人本人没有上诉,一审检察院没有抗诉,法院送交执行后家属凭借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原件就可以到看守所或者监狱探视。判决余刑在一年以内的,有可能会继续在看守所服刑,如果余刑在一年以上的会转到监狱服刑。刑事案件判决书送达后有十天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判决才生效。如果判决生效,大约在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二十天左右会将执行文书送到看守所,送了执
    2023-04-02
    407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多久,减刑后从什么时候算
    一、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多久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不得少于十三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无论是经过一次或是数次减刑,其实际的服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无期徒刑减刑后从什么时候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刑法》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
    2023-06-29
    272人看过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期间从哪时候开始算更为妥当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期间从什么时候算更妥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认为: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笔者认为,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起较妥。首先,刑法其他条文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期,都规定了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却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笔者认为是有其用意的。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来说,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对被告人不会不利;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则不同,因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所以刑法才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将“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更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
    2023-04-19
    141人看过
  • 刑期计算何时开始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三)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多久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2023-07-03
    130人看过
  • 六年有期徒刑期满,我该何时开始计算假释时间?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一定刑罚才有可能准许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则需要至少执行三年以上的刑罚才有可能假释。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可以获得假释吗判刑两年可以假释,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
    2023-08-04
    22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的起算时间: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
    2023-08-03
    329人看过
  • 判刑后何时开始算刑期?
    判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后,当事人有上诉的机会,期限在5-10日之间(刑事裁定为5日,刑事判决为10日);人民检察院也有抗诉的机会,期限在5-10日之间。若在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间内,均无出现上诉、抗诉,刑事判决生效,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至执行机关执行,期限是10天内,判决书送至执行机关后开始执行判决,此时开始计算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多长?怎么起算?1.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2.剥夺政治权利
    2023-06-30
    3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两个月的时间,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023-02-13
    142人看过
  • 房子的保修期有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
    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从交货日期算起。”至于保修期长短,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住宅质量保修制度实施条例》和《商品住宅用户手册》规定:“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合理的服务。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寿命;(注:可达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C,采暖、制冷系统,2个采暖、制冷周期;D,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2个采暖、制冷周期年;e,其他工程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
    2023-05-07
    315人看过
  • 有期徒刑哪一年开始可以减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后,才可以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哪些情况有期徒刑罪犯可以减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2023-08-13
    20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费用由谁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侵权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
    2023-05-22
    395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开始算起的日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签劳动合同正规单位,不论大小,入职一个月都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你是工厂还是加工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都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入职超过一个月无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2023-07-11
    272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
    想要知道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那需要我们先来里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而什么又是有期徒刑。1、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2、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3、有期徒
    2023-03-16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一般从何时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1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 无期徒刑实际执行计算从哪些时候开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1、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刑法》第80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之日起计算。”这条规定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被减刑后,其被减刑后的有期徒刑起始日的规定。1997年10月28日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至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条规
    • 无期徒刑从什么时候算刑期到底什么时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2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相关延伸】 问:无期徒刑假释多少年? 答:无期徒刑假释期限是10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宣告假释的犯
    • 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一般从何时开始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 从什么时间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8
      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