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都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5:43:01 154 人看过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一)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五)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形

(一)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款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完成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约定生效条件未成就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款中,当事人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约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三)约定生效期限未届至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本条中,当事人附生效期限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约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期限届至之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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