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例纪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1:40:56 249 人看过

一、背景介绍

王*香、王*春和王*都是北京人,是姐弟关系。母亲早逝,2008年,父亲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只留下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附近一套两居室,无其它财产。王*春离婚后一直和父亲居住,尽到了照顾老人的义务。王*虽然三十多岁,但至今没有结婚,经常在外面居住。父亲去世后,王*回家居住,这样王*住一间,王*春住一间。

很快,王*经人介绍结了婚,这样王*和爱人住一间显得有些狭窄,于是就把姐姐王*春赶出家门,欲独占该遗产,矛盾由此产生。

二、接受委托

王*春被赶出该房产后,没有地方居住,只好出去租房子。她越想越生气:自己一直照顾老人,理应住在父亲的房子里,结果却被没有照顾老人的弟弟赶了出来,尽孝心的不如不尽孝心的,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王*春经人介绍找到我,欲聘请我帮助她打这场官司。我给她分析了一下案情,介绍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她也同意了我的观点,于是就和我们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律所指定我代理这桩案件。

三、庭前审理惊险一幕

我代理王*春起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一个月后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准备开庭审理该遗产继承案。早晨8:20,我和王*春赶到法院,王*也到了法院,王*就问我的当事人为什么要告他,并且还蛮不讲理,说你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产。王*趁王*春不注意的时候拽起警戒杆上的警戒帽砸向她,王*春躲闪不及,砸中脸部,王*春欲拿起警戒杆冲向王*,被法警及时拦住。独任法官立即开具罚款决定书,每人各罚2000元,并且要求写出深刻检讨。

四、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

一个月之后,海淀法院开庭,需要说明的是,法院追加王*香为原告,并且参加了庭审。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要求继承该房产,补偿给被告20万元。追加的原告要求法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判决。被告答辩称也要继承该遗产,补偿给两原告。庭审后,法院择日宣判。10天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涉案房产有被告继承,补偿给原告房屋折价款20万元。

五、强制执行阶段过程

1、查封房产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于是,我就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促使法官到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及时查封了该遗产,查封了房产,也就为下一步的执行创造了条件。

2、和法官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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