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23:25 366 人看过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因债务人财产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列入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一、公司破产了,欠款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企业破产的职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净债务怎么算清偿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益债务相关文章
  • 破产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是什么
    破产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一定都确定为共益债务。在债务人破产后,由于无因管理人并没有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其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得到补偿。但这种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所产生的;如果这个费用支出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发生的,虽然也使债务人财产免受损失,无因管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因此,只有无因管理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发生的,才能将其请求权利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公司破产债务人财产公司破产(gngspòchn),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
    2023-07-25
    174人看过
  • 租赁的土地属于债务人财产吗
    如果债务人租赁他人土地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债权人行使他的债权,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干涉债务人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但如果经债权人申请,且符合查封条件,法院会予以查封的。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2023-06-15
    487人看过
  •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3)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所谓因果关系,即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无清偿资力即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经不具备足够资产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该行为是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仍有一定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五、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这一要件
    2023-02-26
    398人看过
  • 夫妻一方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算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一)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二)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
    2023-03-12
    153人看过
  • 因损害赔偿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因损害赔偿所贷款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有相互扶助和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不论任何一-方出现事故,另一方应当然地负有帮助和扶助的义务。一般认为用于自己治伤的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则不宜认定为共同债务,是因为它是一种过错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这与个人人身不可分,受害人索赔也只能向侵权人主张,所以该部分债务不应为共同债务。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则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所消耗了,则认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是因为工作等非感情原因分居的,则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
    2023-07-16
    487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二、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2.有证据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婚前一方所负债务;3.推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即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到底是否用于婚后家庭
    2023-06-19
    220人看过
  • 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怎么办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讨债,是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为了追索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二、合法讨债有哪些手段讨债的手段一般有以下4种:(一)讨债手段一:行政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如果能得到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本位主义的作崇,实际上债权人很少能得到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辅助手段。(二)讨债手段二: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
    2023-03-17
    151人看过
  •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如何约定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指破产人在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时,其中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则按照比例来清偿。哪些债务构成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2023-07-28
    239人看过
  • 欠债人的配偶之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配偶侵权之债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配偶的侵权之债是因个人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形成的债务,既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所以不属于共同债务。一、前夫婚前欠信用卡和我有关吗无关,婚前的信用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死后没有遗产债务该怎么办债务人死后没有遗产,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讨;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讨。《民法典》第一千
    2023-04-11
    443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过户亲属,如何解决债务?
    债务人把财产过户到其亲属名下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找不到债务人如何去讨债呢债务人不见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讨债。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7-06
    84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撤销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债权范围内可以对抗善意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
    2023-02-24
    63人看过
  • 一方的个人债务产生共同债务的效力的吗
    一、一方的个人债务产生共同债务的效力的吗1、个人债务产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欠款人无力偿还欠款怎
    2023-04-20
    237人看过
  • 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共益债务
    一、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共益债务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共益债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三、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
    2023-04-24
    170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中哪些属于例外
    本文介绍了债务人在不同情况下占有或使用他人的财产,以及一些相关概念,如抵押物、出质物、担保物、优先权、产权过户等。最后,列举了债务人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的代位物,如保险金、补偿金和赔偿金。1.债务人通过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或使用他人的财产;2.抵押物、出质物以及留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部分的情况;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代位物;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部分的情况;5.在特定物买卖中,虽然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情况;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如矿产资源、河流、铁路、军事设施和通讯设施等,但法律允许转让的,在履行转
    2023-11-22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共益债务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财产造成损害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0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侵权债务,因此仍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 还贷不偿造成债权人的损害属于共益债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9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侵权债务,因此仍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
    • 关于债权人财产造成债务共益债务的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5
      1、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债务人的破产财产需要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共同债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负的债务,是属于侵权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专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
    • 公司破产前的债务是共益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是共益债务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